对于户部的这个看法,朱载坖不置可否,但是兵部和五军都督府是有话说的,这样确实是可以安排一部分卫所军户,但是和之前内阁所提出来的问题一样,就是容易造成外重内轻的局面,因为现在的大片待开垦的土地,肯定都是在新收复的地方,这些地方才有大量的土地尚未开采,按照户部所提的这个方案,大量的卫所都将从现在的地方调走,调往缅甸、吉林等地,而导致大明腹地相对空虚,这点是值得注意的。
但是朱载坖认为,现在为了尽快开发这些地方,同时稳定住大明的边疆,调动大量的卫所前往这些地方是值得的,但是这些新开垦出来的土地所采取的分配方式要和之前不同,朱载坖和户部商量了之后认为,要实行确权给券制度,这些土地是朝廷的,不能买卖,是朝廷直接分配给军户们耕种的,军户们按照祖制每军授田五十亩,不用向朝廷缴纳除了科则之外的任何赋税,如果家中有些被选为脱产军士,还可以蠲免赋税。
而这些土地不能买卖,只能继承,继承的方式很简单,谁被选为军户就能够继承这五十亩土地,严厉禁止任何人侵占军户屯田,和大明初年的屯田制度不同,大明初年的屯田,是将军户一家人都绑缚在卫所上,强迫这些军户们世世代代为朝廷充军,但是现在朱载坖不采用的这样的办法,认为将土地作为一种奖励措施,作为为朝廷服役的奖励,而不是强迫军户充军。
同时要保障军户的权利不受损害,所以要确权给券,将土地分到每个军户头上去,保证军户能够有土地耕种,朱载坖说道:“有地方能养兵,有粮方可用兵,此自然之理也!”对于没有继承军屯土地的军余子弟,允许其自谋职业,不必将其全部束缚在卫所当中。
对于内阁最担心的外重内轻的问题,朱载坖认为可以通过制度来建议制衡,首先就是内外的区别的问题,朝廷以往的内仅仅指京营、亲军诸卫和御马监禁兵,但是现在朱载坖认为要扩大内的范围,将整个中军都督府都作为朝廷直接控制的武力,所辖各都司也都是朝廷的战略预备队,每年实施京操番上,同时在江淮以南京京营和南京亲军、中都留守司作为威慑江南的武装力量。
同时随着北方威胁的减少,也要加强对于北方边镇的控制,不管是京操还是调动,都要强化,保证朝廷的权威,各都司也都要实施京操番上,将各都司的精锐调至两京操演,而且在地方上以都司和镇协官军互相制约,镇协官军主要是野战,受总兵、提督的指挥,之前总兵、提督只是差遣,这些军官们一般都还是在卫所挂衔,如大同镇总兵照例挂山西都司都指挥同知,宣府总兵挂万全都司都指挥使等职务,卫所和镇协呈现出一体两面的形势。
但是朱载坖现在要将卫所和镇协予以区分,卫所官军负责守城,从小旗官一直到都指挥使再到行都督府五军都督府,是一条指挥体系,而镇协官军从各营、标、分守参将、协守副将、游击一直到总兵、提督乃至于练兵军务处,又是一套指挥体制,各有所长,各司其职,在地方上,都指挥使和总兵都从正二品降为从二品,一个负责守城,一个负责野战,互不干涉,这样在地方形成制衡。
除此之外,重要的还是对于军队本身的控制,朱载坖很清楚,政治教育是很重要的,所以不管是卫所官军还是镇协官军,甚至是京营、亲军诸卫和御马监禁兵,都要设置镇抚司,原本镇抚司是卫所中的职官,负责的法纪、军纠。还有就是锦衣亲军中的镇抚司,专办钦差大案,但是朱载坖现在要求在各卫各标以及京营、御马监禁兵等官军各部都要设立镇抚司。
同时扩充镇抚司的权力,原本镇抚司只是一个负责官军军纪军法的部门,但是现在朱载坖将镇抚司变为朝廷和皇帝在军中的耳目,镇抚司长官加指挥同知、都指挥同知、副将、都督同知等衔在官衔上仅次于统兵官,而且镇抚司除了负责本部队的军纪军法之外,还负责官兵教育,戚继光之前对于浙兵的教育就很成功,在戚继光的大力整顿下,蓟镇新军的军纪极好,朱载坖认为要全面整顿官军军纪,加强忠君爱国的教育,镇抚司不仅仅是负责军纪军法的执行,还要负责官兵教育和对于统兵大将的监督。
所以镇抚司实行垂直管理,哪怕是各标、营、卫的镇抚司长官,都要由朝廷直接任命,而且基本上是从锦衣亲军中抽调,镇抚司下面也有一支直属队,也是锦衣亲军,负责观察军中动向,直接向朝廷奏报,各镇抚司都是直接向上级汇报,不通过统兵大将,但是镇抚司也不能干涉统兵大将的指挥,也要维护统兵大将的权威。
除了这些手段之外,朱载坖认为最重要的还是要控制后勤,随着官军的火器化程度越来越高,对于官军来说,后勤的作用就越来越大了,不管是火铳、火炮、手榴弹还是他们所需要的弹药、火药都是维系官军战斗力的重要物资,和军粮一样是须臾不可缺少的。
所以朱载坖认为朝廷控制军队,也要从后勤方面予以控制,从朱载坖开始建立军事工业以来,就是将其尽可能的布置在京师附近,就是为了方便朝廷控制,即便是像造船这样的行业,也要在北方大力发展,使得朝廷掌握大量的官营造船工业,通过后勤来控制军队也是一个重要的办法。
朱载坖认为要谨慎选择各军事工业工场的地点,对于涉及军器的各种原料也要进行严格的禁榷,尤其是火药等物资,必须牢牢的掌握在朝廷手中,这样才能够保证朝廷对于军队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