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则按照汉律中,关于两个乡村之间的群体械斗为准——该下狱下狱,该治罪治罪。
不得不说,河套地区,无疑是整个草原上,最适合施行,甚至是照搬硬套汉家的法律制度的地方。
因为河套地区水源丰富,草场肥美,各部组之间的利益冲突并不尖锐。
在草原其他地区——尤其是贫瘠的漠北,两个部族之间的关系,很可能是:必须抢夺这仅有的一块草场。
谁抢到,谁今年就能生存,谁没抢到,谁今年就得饿死!
如此尖锐的生存矛盾,这两个部族之间,自然是打生打死,恨不能打出狗脑子。
但在河套地区,部族和部族之间的生存矛盾,却远没有如此尖锐。
两个部族之间的情况,大概率是:这里有两个草场,一个好一些,一个差一些。
如果能抢到好一些的这块,那今年就能过的踏实点。
没抢到好的这块,那差的这块也勉强凑合,不至于饿死牛羊牧处。
矛盾不尖锐,对秩序的接受度自然就更高。
甚至可以说,有相当一部分河套部族,早就希望河套地区,能有一套像样点的秩序,来维持各部族之间的和平稳定了。
——明明大家都能分到草场,结果就为了抢到更好的那一块,打生打死?
何必呢?
还不如早早定下来,哪个部族拥有哪块草场,然后彼此互不侵犯。
和谐稳定,永远是发展的前提。
无论是农耕文明还是游牧文明,都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下,得到显著的发展。
反之,也都会被动荡的社会秩序,而影响生产活动,进而影响发展。
草原上,是信奉丛林法则没错。
但只要是人类,就没有不喜欢安定、不喜欢安稳的社会秩序,不希望生活在安定祥和的秩序之中的。
河套各部,自然也不例外。
而在过去这一年,河套各部一边在汉家的掌控下,继续过着一如往常的游牧生活,一边心里也都在打嘀咕。
——无论河套还是哪里,比如河西、幕南等地,作为统治者的匈奴单于庭,都与各部族之间维持着朝贡关系。
对于各部族的自由游牧,以及部族之间的争斗,单于庭原则上不加干涉。
而在单于庭需要时,各部族需要响应号召,排除部族内部的青壮战力,听令于单于庭。
此外,每年的固定时间——比如每年五月的蹛林大会,各部族还要按照各自的牛羊牧畜基数及人口基数,向单于庭上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