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鞋而已,我也没受伤,小事一桩,你别太生气……”
裴照野静静看着她不说话。
他当然生气,怎么会不生气。
但他气的不是那个什么狗屁薛二公子,气的是骊珠。
他讨厌那种蔑视平民百姓,自认高人一等的权贵。
却也不得不承认,一个出身尊贵,又独得皇帝宠爱的公主,就算眼睛长到天上去都不奇怪。
裴照野头一次希望骊珠能学到一点权贵们的坏毛病。
比如那个薛三娘子,骊珠要是有她三成跋扈,早就让长君把那个什么薛二公子砍成两截,再细细剁成臊子。
又比如前世在覃家,她若是个嚣张恣意的公主,岂会受覃珣母亲的欺负?
不过这些话,他也只是想想。
她身为公主,为何不能跋扈,为何不能嚣张恣意、随心所欲地活,他难道不清楚吗?
裴照野反手握住她的手,捏了捏手心。
软得跟豆腐似的。
这么一个浑身上下都软的人,却也能为了他拼尽全力,将他从覃戎的手底下救了出来。
“放心,从前我不惜命,如今为了你,也要改改脾气,谋定而后动……我没生气,只是在想待会儿去给你买双新鞋。”
骊珠松了口气。
前世她还为裴照野不吃醋而有些遗憾,现在她知道,他吃起醋来惊天动地,绝非寻常。
……还好他不知道前世覃珣和裴胤之的事。
骊珠笑眯眯道:“好呀,但是千万不要买蜀锦的,太贵了,我穿最普通的丝绸就好了。”
“……”
搞不清楚什么叫普通,这点倒是很有权贵作风。
按她的要求,裴照野买了双最“普通”的丝绸绣鞋,骊珠连着几日一直穿着,视若珍宝。
穿城而过的红叶军又行了几日,在绛州百姓的夹道欢迎下,红叶军终于抵达雁山。
吴炎带着人马在城门外相迎。
众人远远就瞧见那面写着“裴”字的帅旗,忍不住议论:
“……听说那面帅旗是清河公主亲自题的。”
“这个裴照野,听说脸长得还行,不就是给公主当面首上位的吗?一个小白脸,凭什么一来就做主帅?”
沉默的吴炎忽而开口:
“听说他率领的山寨,在鹤州一带势力不小,他才二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