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光滑细腻,没有体味,汗毛细弱,痦子小且少,身材不会大走形,就是农耕民族的特色。
东方和西方的人群,外观最大的区别,基本就是这些了。
包括人类在内的世间万物,都有好的一面,也有着明显的缺点。
因此别听那些跪族,总是故意忽略西边人的缺点,而大吹特吹他们的优点。
那群人不蠢。
他们就单纯的坏。
而且记性不好,自己祖宗是谁,都忘记了。
而普洛斯的前两次婚姻,不能白头而终结,就是因为他无法忍受,女伴在盛花期后的退变。
尤其洗掉香水后,身上就会散出的那种,让他嗅之不舒服的气味。
就在很多跪族吹捧他们时——
普洛斯却把第三任太太的候选人,瞄向了皮肤光滑细腻,骨骼纤巧的东方美女。
路雪。
普洛斯来扭腰打理家族生意时,在一次酒会上,偶然邂逅路雪后,就被她给迷上了。
他也终于明白了——
什么才是真正的雪肤!
雪肤不是那种长满了痦子,汗毛孔粗大,尤其粗燥的白颜色皮肤。
而是绸缎般的柔顺,白里透着迷人的淡红,几乎一个痦子都没有的白腻。
路雪的皮肤,就算是放在东土世界,那也是一等一的出色。
那就更别说,她和西洋美女们站在一起后,就等于有了天壤之别的陪衬,让她越发的娇颜动人了。
普洛斯马上就对路雪,展开了虽然疯狂,却很绅士的追求。
毕竟路雪也不是一般人。
暂且不管,她是怎么创建了东方投资,仅仅她在扭腰背靠迈克马修家族这一点,就足够普洛斯必须得绅士了。
普爵爷根本不知道,他一见钟情的路遗孀这货,放在后世那就是钻石级别的渣女。
pua的手段,更是层出不穷。
如果李东方是个最纯粹的奸商,需要路雪牺牲美色,来为幻影集团解决某些问题的话,路遗孀绝对能做的如鱼得水。
这也注定了普洛斯自从遇到路雪,对她“芳心大动”的那一刻起,他就注定要被渣了!
“路女士。”
今晚绝对是最佳男主的普洛斯,终于耐着性子,和各位重要来宾寒暄完毕后,才强压着内心的小火苗,举着酒杯走到了路雪面前。
今晚路雪穿了一身,黑色的露肩晚礼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