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她和那阿拉斯加差不多。
最后,就是两个人一起出去买肉。
可怜我那时候的厨艺,实在是算不得好。
只能说是尚可。
而且因为我不喜欢吃肉,所以自己做菜以来。
绝大部分都是素菜。
肉买回来,两个人对着肉面面相觑。
“我做!”兔子自告奋勇“我把它煮了,切着吃。”
这个吃法,我觉得有些草率。
而且,想到之前她给我煮的那个长寿面。
直接拒绝了她的提议“还是我做吧。”
“你给我准备葱姜蒜。”
“那也行。”兔子十分乖巧的去准备配菜。
我抱着菜谱查教程。
大概得看了一遍,觉得自己掌握的差不多了。
把手机放在一侧,开始动手做菜。
兔子剥完蒜,把我的手机拿起来看了看。
接着“媳妇,这个适量你知道是多少吗?”
这问题:……
说实话,当时是不知道的。
但是、我可以猜。
于是对着她安抚的点头“我知道!”
嗯,自己配料做卤肉。
当时想想,我对自己哪里来得自信呢。
我为什么不能去买卤肉包呢?
按着菜谱一步步的操作下来。
直到全部下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