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李建昆清晰地认识到,这个世界远没有表象中那么简单。犹记得,在燕园时,在某节英语课上,他曾画过一张图:一个小人站在金字塔尖儿。
那是他这辈子的目标——登临财富之巅。
他是个无甚大用的人,只会做生意,重生一遭,再做不到顶尖,未免窝囊。
<divclass="contentadv">同时,金钱的社会,金钱的时代,成为最有钱的人,基本也就意味着能为所欲为,从而实现他的另一个目标——按照自己的方式来生活,谁也甭想给他找不痛快。
本以为目标已经不是很远,但经历过这件事后,蓦地又发现遥不可及。
路漫漫其修远兮……
而等他越靠近目标,势必还会遭遇共济会,因为世界上最有钱的那拨人,全在这个组织里。他们不可能坐视一个不受管控的人,财富比他们还多。
这也让李建昆意识到一个问题:他需要自己的组织。
双拳难敌四手。
干不干得过共济会,暂时不去想,真要干,得摇人。
庞斯和霍格不再多言,起身还算礼貌地告辞,带走了软盘。
李建昆从裤兜里摸出大前门,点上一根,踱步到落地窗前,俯瞰着外面的城市景色。
“玛德,以为这波抄完底后,妥妥的港城首富,距离世界首富没几步路。现实还真够无情的。”
“人家富了八辈子,我想用一辈子去追赶……不,只能半辈子,还得留半辈子享受,我必须更加努力了。”
“要建个组织,以商会的形式发展,笼络和扶持一切有利的势力,关键时候助我一臂之力,如果能干垮共济会,这个世界会明媚得多。”
李建昆在窗边喃喃自语,说着一些狗胆包天之言。
不过,这也使他周身热血沸腾,仿佛找到一个终极目标。
他觉得自己倘若下辈子还能做人,适合做一个极限运动选手。
“修身治国平天下……天下会?好像重名了,平天会?貌似、太中二……”
这时,冉姿送走庞斯和霍格,从门口走进来。想起她给拉斯维加斯的博彩公司取的“金鼎”之名,李建昆不禁艳羡起她的取名才华。
“阿姿。”
“嗯?”
“我想组建个商会,你觉得取什么名字好?”李建昆转过身问。
“商会?”冉姿歪着脑瓜认真思索起来,联系她对老板各方面的了解,半晌后,倒豆子一般说,“东方、大华、五湖、四海、瀚海、星辰、泰山、昆仑……”
李建昆:“……”
为毛他觉得每一个都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