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个姑娘,托付给我。
作为老板,我得为她们的安全负责。
于是我带着关亮从付东流办公室里走了出来。
商量对策。
关亮分析一番后,觉得这是执法队哪个领导想捞点儿钱,交点儿罚款就行了。
呃?
我顿时愣了一下。
莫非,这就是‘讨三喜’中的第三喜?
第一喜,执法队临时工;
第二喜,城管;
第三喜,执法队大领导。
我正纳闷儿,这第三喜从何而来呢。
原来是这种手段!
也罢。
那就只能去分局执法队跑一趟了。
就像红姐说的,但凡用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这些钱往执法队一交,至少也算是跟官面儿上的人打上了交道,然后会所那些事,他们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能够省去不少麻烦。
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
我赵龙再粗暴,也不敢跟执法队明着干!
而且还是上面分局里的执法队。
这时候,外面的条幅也已经拉好了:奸商拿泡水车当新车卖,还我血汗钱!
地包天则拿着大喇叭,在那里不断练词儿。
“都来听一听。”
“都来看一看。”
“这家‘名车汇’,就是个下三滥。”
“投机倒把不学好。”
“奸商嘴脸人人厌。”
“一辆泡水车,客户两行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