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说他为什么要来这里,单单是能步行走进这大戈壁里,就已经是一件很匪夷所思的事情了。
这个人,有点诡异。
当然,对于这四个悍匪来说,甭管你是干什么的,在猎枪面前,人人平等。
既然在这无人区碰上了,自然不能轻易放过。
无人区!
是不需要有任何顾虑的。
法律?
道德?
都是谢特!
这里就一个原则,弱肉强食。
既然碰上了,算你倒霉!
杀人越货没跑。
“嗡!”
“吱嘎!”
很快,皮卡追了上去,斜插到那人前面,挡住了他的去路。
随后车门开启,老大和老三老四端着枪下车,来到那人面前。
“嘿,真踏马奇了怪了哈,你是怎么做到在这种鬼地方,还细皮嫩肉的?”
老大上下打量着那人,笑道:“来来来,快教教我们。”
在他面前,是一个身高大约一米八八的人。
他身材高大魁梧,很有气势,漆黑短发根根直竖,脸庞棱角分明,浓眉大眼,很有男子气概,看上去似乎是三四十岁的样子。
他穿着一件款式比较老的青灰色长褂,脚踩千层底布鞋。
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此人的身上,竟然没有半点尘土!
要知道,他所在的地方,可不是都市,而是大戈壁!
是风沙漫天的大戈壁。
这四个偷猎者大部分时间待在车里,都搞得灰头土脸的,但这个人步行前进,完**露在风沙之中,居然整个人都非常清爽,没有沾染半点尘土。
有一种跟这片荒凉的大戈壁格格不入的感觉。
仿佛是画面之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