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那是种家人几代积累出来的。
他爹给找到了这个升官儿的机会,他就必须得赢,而且还得赢得好看,怎么才能好看呢?
以少胜多,大破叛军。
他手里只有三千的官军,而他的对手有好几万人,再吹嘘一番那就是十万人。
以三千破十万。
这要是说出的话,瞬间就能扬名大宋啊。
他爹将一切都该安排好了,这一仗打完,给他来个官升三级。
刘光世眼神之中在波动着,眼睛看向了他身边的一个参军。
就是这人出的馊主意,毕竟他们只有三千人,以防万一,就从各地征调了一些府兵上来。
这样就能够凑齐万人。
刘光世是将门出身,从小就熟读兵书,他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些府兵根本就是各地临时凑出来交差的乡勇。
乡勇或许都算不上是兵,只能说是一群臭鱼烂虾,放在前面他都嫌碍眼。
眼睛在瞥了一眼,问道:“三叔,接下来该怎么打啊?”
刘延宗说道:“攻城啊!”
“让那些府兵先上,你带精兵在后,等府兵打开城门后,你以精兵杀出,当大破贼寇。”
刘光世问:“三叔打仗几年了啊?”
刘延宗说道:“三十年前吾和你爹就随姚兕将军一起领军作战了。”
“哼!”刘光世在微微冷哼一声,说道:“那三叔你可知为何,我爹现在是经略使了,而你还只是一个参军?”
“嗯?”刘延宗眉头紧锁,道:“什么意思?”
刘光世在微微道:“因为,你不长脑子啊。”
“那些乡勇当用否?”
“还指望他们去破城?”
“他们只会添乱。”
“还有那小城之中可能放下几万人?”
“若是你来守城的话,当如何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