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角胡亮是个胖子,从小就喜欢破吉他乐队。热爱摇滚。
摇滚,就是他的梦想,是他的灵魂。
他喜欢唱跳,可惜现实教做人,玩音乐不赚钱,吃饭都吃不起,没奈何,学修车,最终成为了一个修车工勉强度日。
当然,梦想,他是不会忘记的。
所以赚了钱后,他就立刻重拾音乐梦,学习吉他、谱曲,甚至于还写了首歌发给了破吉他乐队的前经纪人程宫,真诚邀请对方过来。
可惜,程宫没茑他。
至今没有回复邮件。
原本,胡亮还准备打电话给程宫的,但看到这线上、线下,完全把整个集安都给淹没了的‘招聘广告’。
他咋舌:
“特么的,这才叫玩乐队啊!”
他也想玩乐队,而且都已经准备好了联系程宫,打算把自己的资金全都砸进去,不管怎样,都要把这乐队组起来,保留住集安的地标建筑:那把大吉他!
但他这还没有开始组呢。
就有人先他一步了。
‘传奇乐队招聘吉他手、鼓手、贝斯手、钢琴手、电吉他手……’
胡亮越看越是热血沸腾,‘瞅瞅,瞅瞅这名字,传奇乐队!一看就知道对方是准备玩把大的。很好。我要是进入了这支乐队,不不不,就算我不进入,这支乐队一旦起来了。那把大吉他也大概率能保住!毕竟之前只是一个破吉他乐队,就建了一把大吉他。这要是传奇乐队起来了。那不得多建几把啊?’
想想他就心潮澎湃。
‘吾辈楷模。这才叫玩乐队的。’
他太穷了。
真让他去招聘人才?
他估摸则只能打印一些图片,跑去各个角落贴。
哪里像人家这大手笔。
‘这才是有钱人。大乐队啊!我就算组乐队,也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大的规模啊。’
‘我要是能进入这乐队,就发达了啊!’
胡亮双目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