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饭成功,就有大概率追上董事长。
哪个女人能不以此为荣呢?
她绮梦会被无数美女‘眼神杀’,似乎也很正常了。
绮梦释然之余,嘴角不自觉的露出一抹微笑。原本悬在嗓子眼的心,都放下了些许。
她原本对于追上丁凌是没有丝毫信心的。
但现在她有一点信心了。
毕竟。
约饭成功,就等若是一种信号。
人家董事长都给她释放信号了,她要是不主动点,她觉得自己都对不起这次难得的‘殊荣’,若是被小菲等人知道,她有机会,都没有把握住,估计会被小菲她们给喷死!
而绮梦这人杀伐果断,十分干练、勇敢,比之梦萝,在果敢方面强过太多了。
她意识到自己喜欢丁凌后,就没有准备退却。
就算梦萝在前又怎样?
丁凌都没有结婚!
没有结婚,她完全可以跟梦萝公平竞争,真刀真枪的干!
她绮梦在这方面就没有怕过谁!
如此一想。
绮梦在吃饭时,对丁凌主动了很多,给丁凌夹菜、倒酒。
然后相约看电影时,她还主动握紧了丁凌的手,见丁凌不反对,便强行按捺住一颗砰砰砰狂跳的心,渐渐的倒在了丁凌的怀里。
丁凌演技满级,见此,笑道,‘绮梦,你喜欢我?’
‘对。’
绮梦在丁凌怀里,能清晰的闻到丁凌身上的味道,她呼吸都不由急促了些许,眼神都开始变得迷离,耳闻着丁凌的话语,她没有丝毫犹豫,很果断回复:
“我很喜欢你,我想做你女朋友。”
‘你想好了吗?’
‘想好了。’
‘好。’
丁凌也不墨迹,‘现在就随我回家吧。’
‘下,下午不上班了吗?!’
绮梦有些结巴。
她此刻面色绯红,心跳加速,舎头打结,很是羞窘。
勇敢归勇敢。
但她可从未经历过男女阵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