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说,很神奇。
可以触屏。
还能在手机上听歌、看电视、电影,简直是划时代的产物。
她有一种很清晰的预感。
这种产品,若是拿出去销售,一定会卖爆。
到时候丁氏集团的增值速度将会夸张到爆炸。
‘或许到那时,丁氏集团会到三千亿,四千亿,甚至五千亿刀乐呢?’
这是很有可能发生的。
‘难怪最近几天我发现丁氏集团总部的防御力度越来越恐怖。’
‘原来是古国派了人马过来帮忙啊。’
想想丁凌投资的电脑、手机、豪车等都放在内陆。
光砸钱就砸了数百亿刀乐。
而且还提供各种匪夷所思的技术,使得古国手机、电脑等高科技方面的发展,突飞猛进,领先世界数个段位。
而看这些资料。
貌似这所有技术,都是自家董事长指点那些科研人员开发出来的。
‘我家老板是科学家?!’
绮梦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尽管她已经在尽量高估丁凌。
毕竟丁凌的手段、能力,如果不高的话,怎么可能打造出如此庞大的商业帝国?
但她没有想到,自己还是远远低估了丁凌的能耐,她比自己想象中药强大百倍、千倍,甚至万倍。
‘难怪秘书部的这些大小美女,都十分痴迷自家老板。对梦萝都是不加掩饰的羡慕、嫉妒。恨不得以身替之。原来如此。’
绮梦释然之余,一颗心也是砰砰砰狂跳。
如此完美男神,谁不喜欢呢?
原本她就非常欣赏丁凌。
如今丁凌出乎意料的强大,她更欣赏、喜欢了。
她跟梦萝不同。
梦萝的性子更软;
她更硬气,飒爽,为人也更为直接些,当然,她也更为慕强。
因为常年生活在‘腥风血雨’‘杀人或者被追杀’的险恶环境中,她对于强者有一种本能的病态追求。
之所以会坚定的选择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