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看过泡妞手册的秦末懂。
哄女人的话,若在对方没有喜欢你之前,那你就是个舔狗。
可若在这之后,那就是美酒了。
越喝越上头那种。
宁璇玑虽然是个大总裁,可感情经历一片空白的。
不是她是蕾丝边,而是见惯那些有钱的男人,抛妻弃子。
这让她对男人十分失望,这才一直没有恋爱。
否则,依照她的姿色,只要稍微松口,早就换十个八个男朋友了。
“还记得吗?”
秦末将宁璇玑搂在怀里,在她的耳边,轻声说:“我们初次相遇的时候……”
这话,可不就勾起宁璇玑的回忆了嘛。
那记忆是美好的。
“记得……”
宁璇玑回应,自己都不相信,有一天的自己,会这么温柔。
温柔的不像话。
以至于第二天的她,坚决否认自己用过那种肉麻的语调说话。
那是个美好的夜晚。
当时的宁璇玑,还有那个大白兔小秘书,两人饥寒交迫的,是秦末好心给了她们吃的。
额,其实这么说也不准确。
是厉洛借花献佛,给她们的。
因为当时的宁璇玑故意扮丑,没有达到秦末这个LSp救人的标准。
可那一夜的温暖,是实实在在借出去的。
“那一晚,是我睡的最安的的一夜。”
一男一女,从不认识到认识,再到熟悉,其实是个很快的过程。
两人越说越热情,接下来事情,就是水到渠成的了。
当然,锁门是必须的了。
安全第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