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不再升堂审案,而是负责督导十二局长开展工作。县内设立文书班,文书五人,设师爷一名,协助知县发布政令。
乡镇一级,主官称为镇长,辅助官四人,分别为:财务官、团练队长、药馆医师、镇学校长。
村庄一级,主官称为村长,辅助官四人,分别为会计、民兵队长、赤脚医生、村学教师。
自秦朝灭亡后,汉朝无为而治,儒家治理天下,便有了“皇权不下乡”的说法,指的就是皇权很少干涉乡镇村庄的人事任免,而由乡村自决。
但自古以来便对么?后世的经验证明,基层可以自治,但仍要在官府的框架内自治。
整个改革,晁盖将其命名“官吏一体化”改革,即,不再区分“官”和“吏”,而是将他们统称为“公职”人员。划分成十二品。
十二品:
村庄会计、民兵队长、赤脚医生、村学教师为公职十二品,月俸500文,半年一发。
十一品:
村长,月俸1000文。半年一发。村官也没人是靠月俸活着的。
十品:
乡镇财务官、团练队长、药馆医师、镇学校长,月俸2000文。
九品:
镇长,月俸4000文。这些乡镇的地头蛇,也不会靠月俸生活,最重要的是这层身份。
县局:行走十一品,月俸1000文,城市补贴1500文;督办十品,月俸2000文,城市补贴1000文;佐官九品,月俸4000文,城市补贴500文。
宋朝城市的生活平水,每月收入1000文算是在温饱线挣扎,1500文基本够过活,每月2000文,已经足够生活。每月4000文就能有盈余。
八品:
县丞、县尉、县局长,月俸8000文,无补贴。
七品:
县令为七品,月俸15贯。
县师爷为九品,月俸4000文,城市补贴500文;文书十品,月俸2000文,城市补贴1000文。
六品:
州府通判、都监、曹主,月俸25贯。
州曹行走九品、督办八品、佐官七品。
五品:
州府知州,月俸40贯。
宋朝官员的月俸大致可分为“正俸”、“加俸”、“职田”三类。正俸包括俸钱,春冬服装衣料等。县令每月俸钱为20贯,小县县令12贯,每月禄粟五至三石,且地方官员还配有职田。除正俸之外,还有各种补贴,如茶、酒、厨料、薪、蒿、炭、盐诸物、喂马的草料及随身差役的衣粮、伙食费等,数量与具体官职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