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图是酒店走廊的监控拍的,凌晨两点多,张启明抱着冯娟走在走廊里,冯娟的头靠在他肩上,双手确实紧紧环着他的脖子,双腿微微弯曲。
从画面上看,更像情侣间的亲密动作,而非强迫。
但再看张启明的表情,嘴角没有笑意,眉头皱着,脚步急促,又透着几分慌乱。
“矛盾的细节。”
沈青云低声自语,把放大镜放在桌上,继续往下翻。
下一页是关键证据清单,第一条写着“酒店隔壁住客录制的两分钟语音,内容包含女性哭泣声、争执声及疑似性侵的声响”。
他注意到备注栏里写着“语音不完整,开头和结尾都很模糊,住客称当时太害怕,只录了一部分’”。
这又是一个疑点,沈青云的手指在上面敲了敲,是住客真的害怕没录完整,还是有人故意剪辑,只保留对冯娟有利的部分?
他想起之前办过的一起敲诈案,当事人就是通过剪辑录音伪造证据,试图栽赃对方。
但现在没有证据证明冯娟动过手脚,不能轻易下结论,只能先记下来。
再往下翻,是冯娟的询问笔录。
她在笔录里说,饭局上张启明以谈晋升为由劝她喝酒,她喝了三杯红酒后就意识模糊,醒来时发现自己在酒店房间,张启明正压在她身上,她挣扎时被张启明按住,后来趁张启明去卫生间,她才逃出来,躲在酒店楼梯间哭了很久,因为害怕丢工作,犹豫了一周才报案。
但紧接着的是张启明的供述,他说冯娟是自愿和他去酒店,两人之前在公司就有暧昧,饭局上冯娟主动喝了不少酒,还跟他说想换个大点的房子,去酒店的路上冯娟一直抱着他的脖子,进房间后也是自愿发生关系,后来冯娟突然变卦,说“要么给她两千万补偿和公司股份,要么就报案”,他觉得冯娟是敲诈,所以没答应。
两份笔录截然相反,沈青云的眉头越皱越紧。
他翻到卷宗里的“谈判记录”,案发后第三天,冯娟的律师和张启明的律师在律所谈判,录音显示冯娟提出“两千万现金加公司百分之五股份”的要求,称“只要满足,就撤案并签署保密协议”,张启明的律师当场拒绝,说“这是敲诈,我们会报警”。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谈判破裂后,冯娟才去公安局正式报案。
“报案时间在谈判破裂后,动机确实值得怀疑。”
沈青云靠在椅背上,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发现水已经凉了。
他看着窗外的街景,楼下的省委大院里,几个工作人员正抱着文件匆匆走过,阳光洒在他们的肩上,却照不进这卷宗里的迷雾。
作为政法书记,他不能仅凭动机可疑就否定冯娟的诉求,毕竟法律讲的是证据,不是猜测。但这些疑点又像一根根刺,扎在他心里,让他无法忽视。
如果冯娟真的是被强奸,那必须还她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