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忠贤意兴阑珊地挥了挥手,看起来对那只嘴硬的鸟儿没有办法。
“厂公。”
“怎么还不走?”
“我看厂公喜欢鹦鹉。”
“你想说什么?”
“属下昨天在街市上碰见一位七旬老翁,他手上有一只绿毛鹦鹉很是聪慧,大凡路人说话,老翁重复三五遍便可学会。”
“有这等事?”
林跃点点头:“如果厂公喜欢,属下这就去找老翁求鸟儿。”
魏忠贤一听这话,似乎比听到裴纶和殷澄的关系还要感兴趣:“快去,快去,务必要把鹦鹉买来,需要多少银子你只管说,我让库吏帮你支取。”
“属下这就去办。”
林跃告退,走出东厂衙门。
绿毛鹦鹉聪慧非凡不假,但哪有什么老翁,他是看到魏忠贤逗弄鹦鹉未果,忽然想到随身空间里还装了一只爱秀存在感的绿毛鹦鹉,之前带它过来就是为了别出现上次回归发生的事,没想到误打误撞碰上了用场。
能拿来取悦魏忠贤,还能起到监视效果,何乐而不为呢,至于这货会不会被拔毛剔骨炖成一锅汤……咦,为什么想到这里自己会兴奋?
出了衙门,他装模做样到城南逛了一圈,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把大反派放出来,叮嘱一番后返回东厂,寻库吏支取了一千两银子。
魏忠贤见大反派果然如他所说,一教就会,一学就灵,连说这买卖做得值,太值了。
林跃也觉得挺值的,拿了银子又往魏忠贤身边插了只眼,多好啊。
……
第二天,他带着两名干事来到凌云凯被割掉家伙事儿的院子里,见到了南镇抚司百户裴纶。
房间里弥漫着一股腥臭,地上是一块一块的黑色血斑。
“林掌班,你的承受力很好啊。”裴纶一边往外走,一边说道。
嚯,这家伙可以的,一见面就试探他。
“我家隔壁就是屠户,打小见多了,也就不怕了。”
“哦。”裴纶说道:“林掌班才入宫个把月就得魏公公赏识,调到东厂任职,假以时日必会飞黄腾达。”
林跃说道:“裴百户的消息很灵通啊。”
“哪有,就是听下面的人说起坊司胡同最近发生的妙人妙事,于是多嘴问了两句。”
“这么说来,我现在成名人了?”
“那是当然。”
二人来到院外,干事搬来两张椅子过来,林跃转移话题到凌云凯遇袭的案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