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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0(第27页)

“雁雁,凤姐儿想同顺姐儿去抓小鱼儿,她叫我了。”

沈锦书用裙摆擦了擦手,抱着沈雁回的胳膊撒娇。

码头不远处的一条船上,有一个身穿棕色袄裙的女孩。她用红绳绑了两只小辫儿,正冲着沈锦书扮鬼脸。

她的身后,还有几个男孩,或是拿着扁箩,或是刷着棍子,全都伸着脑袋朝这边张望。

这些都沈锦书一同随沈雁回这两日摆摊认识的新朋友。

码头这儿的孩子都识水性,半大点小子就敢扎进水底下捡蚌。这下难得来了个乖巧的女娃娃,总是笑眯眯的,却连鱼都识不得几种。

这可让他们生了当个“小夫子”的念头,全都乐意与沈锦书玩,教她识鱼捉虾。

沈锦书不会水,只能双手捧着捞几条小鱼,又或是用竹篮子去河沿的水草那儿捞虾米。

一篮子下去能有几十只虾米蹦蹦跳跳。

“不能去水深的地方。”

沈雁回一边告诫着,又一边从小推车的布袋子里抓了一把饴糖。

“保证不会!”

牛大胆又拍了拍儿子的肩膀,付完了三人的钱后起身离开,就剩李大河与牛俊在原地大眼瞪小眼。

李大河一边刮着碗中最后的米粒,一边打量着牛俊的样貌。

身板,没他板正,且比他矮一大截。

相貌,他还是觉得他的样子好,健康的麦色,强而有力的膀子。

至于这家里头,确实是比他有钱,但他有的是气力,可以挣呐!

综合评价:哪都没他好。

牛俊与他父亲牛大胆不同。

他自幼就认为卖猪肉是个这个行当一点儿也不雅正,且父亲身上总是沾染着一股猪腥味,他闻了就难受。

他爱脂粉。

当然,并不是自个儿涂脂抹粉,而是做一下口脂、胭脂。他一直觉得那些做出来的东西色泽靓丽,好看的很,父亲却说他整日捣鼓些女儿家的玩意。

因此,牛俊虽然个头不高,但生得也算俊,白白净净的还带着脂粉香,做事又慢,颇有一股弱柳扶风之味。

牛俊转着了身,就注意到李大河一直盯着他,且一会儿傻乐,一会儿又盯,盯得他心里发毛。

他可不知李大河在心底里偷偷地拿他和自己比较,并且偷偷给他自己打高分。

他将凳子挪到了小食摊的最边边角,给李大河打上了标签——似好男风的登徒子。

沈雁回眼下自然是没空招呼他们的。

今日的肉沫酸豆角盖饭脆嫩酸爽,最为下饭,卖出了一碗后,好几个脚夫蜂拥而至,都吆喝着腰吃这口。

她再添上几根柴火,炒菜炒了一锅又一锅,沈雁回也不觉得疲累。

摆了几日摊,光做朝食试水,除去成本,就挣了约莫有四百文。

她用这些钱进米铺买了好些白米,又去打了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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