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对于像张自强这样的非常之人,就应该采取非常之手段。程序正义虽然是实体正义的前提和基础,但实体正义才是程序正义的目标和结果,我们最终追求的,还是实体正义。如果我们能够通过一些手段避免张自强为祸人间,那么我认为我们完全可以破例一次。”
梁栋想了想,也觉得卞丰年说得有道理。
他本就不是迂腐之人,就点头道:
“卞市长言之有理,一会儿就让丁局长顺便也把张自强监控起来。”
……
果然如同大家分析的那样,张德根第二天就选择了一个破旧小区的一栋居民楼,计划在中午十一点左右,往这栋楼的自来水里投毒。
因为丁颐飞提前上了手段,除了对张德根进行二十四小时监视之外,还监听了他的所有通讯设备。
可以说,他的一举一动,都完全在警方的掌控之下。
这么重要的事情,张德根恨不得自己亲自动手,奈何他年事已高,手脚不太麻利,就只好把他的两个儿子和两个孙子派了过去。
就在四人正准备动手的时候,警察犹如神兵天降,突然出现在现场,抓了个现行。
铁证如山,不容辩驳,张德根一家子算是被一锅端了。
果如梁栋所料,老家伙在张自强面前的时候,信誓旦旦地要抗下所有,结果一到市局,还没怎么审问,他就把一切全都给交代了。
公共场所投放危险物质未遂,但主观恶性严重,量刑从严从重,张德根祖孙三代五个人,无一幸免,判刑三到十年不等。
虽然单纯的知情不报并不构成犯罪,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是可能触犯法律的。
张自强在这起案件中,就属于典型的知情不报,而且这起案件涉及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因此也被公安机关叫去配合调查。
最后,却因为他花大价钱请了一个十分厉害的律师,还是让他逃脱了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