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票房如何,这笔钱我们先拿到。
同时,我们享有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印尼等地票房的百分之十五净收益分成。”
顾永贤解释道:“国泰对这部片子也很有信心,所以愿意支付这笔可观的保底费来换取分成比例上的优惠。
另外,您提出的他们旗下的影院大堂设立‘脉动’的推广点。
他们表示,只要程龙能配合影片宣传,他们可以全力支持‘脉动’饮料在其院线渠道的推广,包括影院大堂的专属陈列、电影票与饮料的捆绑销售套餐、以及所有电影宣传物料上的联合品牌露出。”
最重要的是,他们同意在电影正片放映前,加入一段由程龙专门为‘脉动’拍摄的60秒贴片广告,广告内容可以与他电影里的功夫小子形象呼应。”
“相关的场地支持、物料制作和部分推广费用,”顾永贤补充道,“国泰同意承担相当一部分,联合营销活动则由双方共同出资推动。
他们看到了这种深度捆绑能为电影宣传带来的额外话题性和吸引力,对他们也是有利的。”
陈秉文非常认真听着,国泰这边的方案,几乎完全落实了他最初的构想,甚至在一些细节上更有突破。
“做得非常好,顾律师。”陈秉文点点头,肯定道:“这正是我们想要的。
它不仅带来了即时现金回报和未来的分成潜力,更重要的是,为我们产品的海外推广,在两地都打造了强力引擎和现成的优质渠道。
这份渠道捆绑的深度和广度,是传统发行买断无法比拟的。”
“是的,陈生。”顾永贤由衷赞同,“东宝东和最后能被说服,也是看到了这种模式的长远共赢价值,他们对未来与陈记的持续合作,也抱有很高期待。
国泰则更直接,他们想要热门电影,我们想要渠道,各取所需,互利共赢。”
“协议细节你再和方总监那边核对一下,尽快完成最终签署。”
陈秉文点点头,安排道,“另外,通知凌佩仪,让她开始筹备‘脉动’饮料伴随电影上映的东南亚推广方案。
国泰的资源,要充分利用起来。”
“明白!”顾永贤起身,带着文件离开了办公室。
当初二十万港币换来的《醉拳》的日本及东南亚版权,让陈记在日本和东南亚,除了正常的超市、杂货店等产品销售渠道,还多了院线这个临时的产品宣传渠道。
这还不包括未来的票房分成和录像带分成,仅仅是眼前构建的这张覆盖日本和东南亚核心院线的庞大宣传网络,其价值就难以估量。
“简直是一本万利。”陈秉文心里暗暗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