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中“打完架,饮碗陈记糖水润润喉”的台词和“陈记糖水”招牌的特写镜头,成为观众津津乐道的桥段。
旺角陈记标准店。
“老板,来两瓶杨枝甘露!看完《醉拳》口干,学程龙喝糖水润喉!”几个年轻人挤在柜台前。
“好嘞!‘醉拳套餐’要不要?杨枝甘露加劲霸,打八折!”店员熟练地推销。
“要!就要这个!电影里没喝到劲霸,尝尝鲜!”年轻人爽快付钱。
类似场景在多家陈记门店上演。
市场部副经理万盈盈拿着最新的销售报表喜滋滋的向陈秉文汇报:
“老板,《醉拳》上映第二周,瓶装糖水销量环比增长40%!
‘醉拳套餐’(糖水+劲霸)点单率高达65%!
劲霸单瓶销量也因电影海报和口碑带动,增长25%!
网格小组士多店反馈,不少顾客指名要‘程龙喝的那个蓝色饮料’。”
陈秉文点点头:“电影热度转化为产品销量,效果显著。
保持促销力度,配合电影宣传节奏。”
而另一边,罗维影业办公室。
罗维看着报纸上《醉拳》的票房捷报和程龙手持劲霸饮料的海报,脸色铁青。
助理小心翼翼汇报:“罗生,律师函已经发给陈记食品和糖心资本。但糖心资本注册地在开曼群岛,送达确认可能需要时间。”
“时间?我等不了!”罗维猛地一拍桌子,“法律程序慢,我们就先搞臭他!
立刻联系相熟的报社!”
翌日,《娱乐星周刊》头版刊登耸人标题:
“惊爆!程龙疑陷合约纠纷!疑遭陈记食品利诱违规代言!”
“《醉拳》主演程龙被曝私下接拍巨额广告,老东家罗维影业震怒,或将诉诸法律!”
文章含沙射影,暗示陈记利用不正当手段挖角,程龙见利忘义。
紧接着,《商界快讯》也刊登评论:
“新贵崛起还是野蛮生长?陈记食品专利授权背后的法律隐忧!”
文章质疑陈记瓶盖专利的原创性,暗示其可能涉及侵权,并影射其与巨头的合作存在猫腻。
第二天一早,陈秉文刚到办公室,法律顾问顾永贤便将两份报纸放在陈秉文的办公桌上。
他指了指《商界快讯》那篇评论的版面,对陈秉文说道,
“陈生,罗维那边是癞蛤蟆跳脚背,恶心人但力道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