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并非是孙策脑门一热,胡乱做出的制度创新。
授兵制顾名思义,就是直接把士兵给你,作为对将领的奖赏和肯定。
比如在征讨祖郎的战役中,程普就曾于乱军中救出孙策。
于是孙策“增兵两千”,授予程普。
那么这两千人就成了程普的私家军队,而不再是孙家军了。
值得一提的是,
孙策最初的时候,并未想过要完全采用授兵制。
他只是单纯想把军队的指挥权,作为对将领的褒奖。
但由于孙策创业之初,战争太过频繁,有不少将领都立下了赫赫战功。
那么授兵制,授给将领的士兵,渐渐地就变成了世袭的私兵。
比如程普那两千余名士兵,就可以传给他的儿子程咨。
不过士兵是有寿数的,
如果这些士兵战死、病死,亦或者逃亡,该怎么办呢?
那么只要你的部曲没有满编,便可以自行招募,把军队招满。
但不能超过原先给你定下的数目。
不过,这样一来又衍生出了一个新的问题。
那就是,这些士兵既然成了你的私人部曲。
还该不该由孙策出钱粮,帮你养兵?
答案当然是不能了,毕竟这是你自己的私兵,应该由你自己发粮饷。
严格来说,他们已经不是我孙家兵了。
可凭借将领一人之力,又如何养得起几百上千,这么多的私兵呢?
比如吕蒙就曾,“阴赊贳,为兵作绛衣行縢。”
即吕蒙为了给士兵置办军服和绑腿,甚至得去赊贷借钱。
江表十二虎臣的陈武,他的儿子陈表更是,
——“家财尽于养士,死之日,妻子露立。”
也就说陈武给儿子留下的士兵太多,以至于陈表得散尽家财来养活他们。
等陈表死后,他的妻子都没有房子住,只能在露天站着。
当然了,陈表妻子这事儿是夸张说法。
但也说明了养兵耗费巨大。
所以你纵观孙策的履历,就会发现他不是在干仗,就是在干仗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