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警察带走了一个名叫弗兰克·布莱斯的男人。
他是里德尔家的园丁。
数十年前从战场上下来以后,有人把他介绍给了里德尔府。
战争让他的一条腿僵硬得不听使唤,并且对人群和噪音极端反感。
此人性格孤僻,独自住在里德尔府庭园中的一间破破烂烂的小木屋里。
警察之所以会带走他,也是有理由的。
根据对现场的勘察,门窗完好无损,所以只能是熟人作案。
弗兰克恰恰具备这个条件——因为里德尔府后门有一把备用钥匙,一直挂在园丁的小木屋里。
只要弗兰克趁着里德尔府其他人都睡着的时候偷偷溜进宅子,那真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然而被带到警察局的弗兰克却坚决不肯承认自己杀了人。
他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一个事实——他是无辜的。
然而一众警察们却不肯相信。
对现场的勘察让他们相信,除了弗兰克,其他人都没有作案条件。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里德尔一家三口的尸检报告出现。
警察从来没见过这种古怪的尸检报告。
里德尔一家谁也没有遭到毒药、利器、手枪等凶器的伤害,并且也不是被闷死或勒死的。
三个死者的身体都非常健康——除了他们已经死亡这件事实。
这简直是一个自相矛盾、匪夷所思的结论。
正是因为费尽心思也没有办法在尸体上找出一点儿不对劲儿的地方,负责尸检的医生们找到了唯一一个疑点:
里德尔家的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惊恐的表情。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究竟是看到了什么,才能让三个人在同一时间被吓死?
无论如何,既然没有证据证明里德尔一家是被谋杀的,即便弗兰克嫌疑再大——当然尸检报告出来以后他的嫌疑也没有了,所以他又被放了出来。
只要没有证据被证明有罪,那么嫌疑人就是无辜的。
最终这件事情成为了一桩悬案。
警方的结案报告上也只能以“三位死者在同一时刻受到巨大惊吓导致死亡”而告终。
这个结果当然不能令小汉顿的居民满意。
然而警察们却表示,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