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看着鲜血从对方脸上飙溅出来。
仅此而已。
可是……
就在不到24小时以前,他真的杀了个人啊——不是杀鸡,不是阿旺追逐野生动物,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死了。
或这样。
或那样。
它终究应该意味着什么的。
这样鲜血淋漓的冲击,甚至让人不禁开始怀疑起了绘画作品本身的意义。他的所有絮絮叨叨的言语,所有和伊莲娜小姐的争论,在真正鲜血淋沥的悲剧面前,都是苍白的。
什么是真实的?
什么是虚假的?
在这个世界,每时每刻,都有无数各种各样血淋淋的悲剧正在发生的时候。
一场在卢浮宫里的个人画展,它所提供是关于真实世界的审问,还是某种鲜花和掌声之中,自鸣得意的慰藉。
顾为经发现自己回答不了这样的问题。
甚至。
他发现,即使是后者,他也是挺喜欢的。
是的。
顾为经喜欢鲜花和掌声,他喜欢金钱,他喜欢在滨海艺术中心里,那场访谈结束之后,全场嘉宾起立为他鼓掌的时候,他心目中所涌动着的虚荣感。
他觉得我真棒。
这样的感受真的很好。
人不能自己去欺骗自己。
人类历史上,有些是真正勇敢无畏,充满信念的人,也有些是真正天生的大艺术家。
比如嵇康的风骨。
比如《伏尔加河的纤夫》对于社会不公平的控诉。
比如梵·高。
梵·高听上去可能会被误以为像是死后被炒作起来的“幸运儿”,但顾为经了解的多了以后,知道这家伙真的可酷了。
他就真的仿佛是个过不惯舒适生活的人,一个天生的孤独者。
他就是看不上巴黎那种舒适的生活,老子就是不喜欢,就是讨厌。就是要画那些乡下的生活,要画戴帽子的农妇,要画纺纱的女人,要画破旧酒馆里吃马铃薯的人……要画光兜里的最后一枚铜板,住不起旅店,要瑟缩在甘草堆里的,去尝试用铅笔描摹黎明时分赶去上工的矿工的背影。
这样的人——他怎么能不成为一个伟大的画家呢?
不到二十岁的顾为经,论作品的影响力,比不过二十岁的伦勃朗。
不到二十岁的顾为经,论作品的影响力,论绘画水平,绝对是要胜过不到二十岁的梵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