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叫‘落魄绅士’。”凯摸出一副附带酒槽鼻和大胡子的墨镜,“它会牢牢黏在您的脸上,用专门的药水才能洗下来。”
弥斯对那团毛茸茸的东西有点在意,余光偷偷瞄着。
萨拉尔:“……还有别的吗?”
凯会意地放下眼镜,又掏出个小药瓶:“全新的‘眩晕眼药水’!只要滴上它,每个和您对视的人都会无条件反胃。”
小药瓶装满亮绿色黏液,颜色相当不祥。凯充满希望地看向萨拉尔,后者不着痕迹地回避了他的视线。
“好吧,好吧,一位挑剔的客人。”凯失落地收起药剂,换了瓶新的。
这回是一小瓶药丸。
药丸约莫豌豆大小,血红色,形状像一颗颗心脏。它们贴在一起轻轻搏动,散发出古怪的酸甜味道。
“这是卖得最好的。”不知为何,凯看起来并不高兴,“‘私奔的决心’——只需服下一颗,存在感便会变低,持续时间十二个小时。”
“两位服用同一瓶药,就能免疫这个效果,不会找不到彼此……顺便一提,它是覆盆子味儿的。”
凯要价一个金环一瓶。
这价格可不便宜。一金环够一名平民一个月的开销,卡恩斯少爷的生活费也不过每月十金环。
当然,他们从强盗那里取了点钱,还把马卖了。然而雇佣车队后,萨拉尔兜里只剩五个金环,外加小半袋叮叮当当的银盾。
他们的资金不算充足,可那瓶“私奔的决心”真的挺有用。
“来一瓶。”
萨拉尔递出一枚金环,没有砍价,“交易愉快,附赠点消息怎么样?”
凯被他的豪爽惊到了:“没问题!”
然后弥斯就听他们东拉西扯地聊起来。
萨拉尔给他们编了全新的身世——年满二十、初出茅庐的学者,以及他十九岁的游侠搭档。
按照萨拉尔的说法,他主要研究灾夜时期的历史。弥斯与他打小相识,是个外冷内热的天才游侠。他们刚攒了点钱,决定一起外出冒险。
“我们关系一直特别好。”萨拉尔笑得爽朗,“我敢保证,弥斯是这世上最了解我的人,反过来也同样。”
弥斯忍不住嗤笑:“‘关系好’?”
萨拉尔转向凯:“你看,他都没否认我后半句。”
弥斯:“……”杀又不能杀,骂也骂不熟练,他不想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