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宴想。
或许不是今晚,在更早的第一次相遇,他就已经没办法将黎安当做弟夫,而是可以尽情凝视的性。欲投放的对象。毕竟是他先看见了黎安,和蹲在医院冰冷地板墙角的青年对视,之后才从秘书那里听到了“弟夫”这两个字。身份与认知一旦颠倒次序,产生惯性,就很难再摆正位置了。
初次的匆匆瞥过、不以为然,不过是因为听见了“弟夫”二字时的悬崖勒马。在危险思想滑坡前,身体本能地抵御机制。
毕竟申宴终于发现,黎安这样一个和他的择偶观可谓是半分相似都没有的青年,反而让他魂牵梦萦、色相魂授。
黎安身上存在着一股很致命的吸引力。
既是他的外表,也是他的内在。
这股吸引力不只是对申宴一个人生效。
对申煜、对陆蔺,对其他一切有正常审美的人类来说,法则通吃。
申宴清楚地知道,若想斩断这微妙而危险的吸引,无非就是从此远离诱惑的病源,如同第一次见面之后那样,完全没有记忆。
可是,他带黎安回家,不正是因为对他这份吸引力心知肚明,担心黎安会给申煜他们的婚姻带来某种污色吗?
或者说,是他。
是他替昏迷的申煜做了决定,不愿意让黎安与其他男人接触,让他有机会抛弃申煜,攀附谄媚委身其他男人。
可若是这个男人是自己呢?
还会如此介意吗?
蓦然跳出的念头如同申宴从未到来过的青春叛逆期一样,以一种尖锐而鲜红的姿态扎入他的心头。
刺痛的感觉没有涌上来,负罪感和愧疚自然也没有。
取而代之的是心脏剧烈起伏而引发的血液加速、浑身的战栗感。
生理反应是最骗不了人的。
可问题是。
那是他弟弟喜欢的人。
申宴对于申煜始终抱有一份歉疚和一点微薄的亲情。
他想修补与弟弟之间的感情,因此在一开始带黎安回家,也是想通过黎安来做一份人情给申煜。
若是他真的这么做了,不但沦为世俗意义上的小人,还立刻将会成为申煜醒后第一个要杀死的敌人。
申宴信奉家和万事兴那套。
他暂时不想让好不容易管理的井井有条的申家再度鸡犬不宁起来。
祸水,妖孽。
申宴不由得头疼地发现黎安几乎完全符合那种古代对倾国妖妃的形容。
但妖妃无错,只是看客和君主克服不了心底的污浊。
是他的错。
申宴揉着太阳穴,发现自己无意识看过的情节已经全然失去了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