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战斗方式,却还是差了些。
似乎身体总有一些力量没能完全发挥出来。
而要说对肉身力量的运用,整个洪荒,有哪有种族比得上巫族。
巫族自然而然便成了李铭学习的对象。
观察、模仿。
一转眼,过去了十几年的时间。
李铭与一众巫族已然打成一片。
部落内,大巫出去狩猎甚至都会叫上李铭。
加上那强悍的肉身,一众巫族甚至曾郑重其事的在李铭背后讨论过这个事情。
这货是不是就是巫族?
那肉身比自己这群大巫还要猛。
而且,巫族修炼吸收煞气,这家伙同样也能吸收煞气。
这对于洪荒其他生灵来说简直是无法想象的事情。
要非说李铭和巫族有什么不同,那可能就是李铭的皮肤太白净。
巫族中人,人均小黑皮。
并且族人以此为美。
李铭这款在洪荒能牵动万千少女芳心的相貌,在巫族反倒碰了壁。
这让李铭本人也有些无语。
只能冲着众巫族竖起一个国际友好手势,表达自己的不满。
……
夜晚。
有着一群五大三粗荷尔蒙爆棚的糙汉子,巫族的夜晚总是格外热闹。
酒过三巡,一大群巫族壮汉围成一圈,看着中间两名巫族赤膊着上身,相互切磋。
围观众人时不时传出一阵叫好声。
伴随着晃动的篝火,气氛也被推到极致。
李铭坐在山顶,看着这一幕,手上拎着一坛烈酒,嘴角带笑,静静地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