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乎,当安乐影业的老板江致强忽悠老谋子搞出的《英雄》拍完后,米拉麦克斯便再次出手,抢走了整部电影的北美发行权。
毕竟,资本都是逐利的。
在形势一片大好的情况下,有钱不挣,那不是傻蛋嘛!
而他们的付出,也得到了相应的回报。
五千三百七十一万美元的票房,让他们赚的盆满钵满。
不仅如此,连续两周的票房第一,更是让他们瞧见了华语电影在北美的市场和潜力。
可是,就在韦恩斯坦兄弟准备再接再厉,承包更多的华语电影时,同样目睹这一切的好莱坞巨头们,瞧见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那就是——
票房市场是有限的。
一个国家的票房体量,不会因为影片的增多而增多,每当一部作品实现市场收割时,那么相对应的,便是其他作品的亏本,而在《卧虎藏龙》收割一点二八亿,《英雄》直接拿下两周周冠军,《少年黄飞鸿之铁马骝》这种老片都能收割一千五百万的情况下,若是大陆继续产出类似的作品,那票房体现的美元,不就被大陆当做外汇赚走了?
这种情况,怎么可能会被好莱坞所接受?
于是乎,从那时开始,走出去就变成了一句空话。
因为六大动用了自己在电影协会的会员权力,直接阻挠华语电影的上映。
众所周知,想要在北美上映电影,就必须先接受审核分级,然后才能进行大规模的铺片,如果未分级,那就只能进行小规模的点映,不然就属于违法。
正是因为有着这个条款,卡人就变得轻松无比了。
最先深受其害的,便是《十面埋伏》。
一千一百零五万美元,只有《英雄》成绩的五分之一。
如果说国际章没有李联杰的号召力,所以才导致院线谨慎铺片,北美观众并不买账的话,那么之后的《功夫》,则是受到了明面上的阻挠。
一开始,《功夫》在接受审核之后,被定义成pg-。
可等索尼将宣传物料铺设出去,准备按档期宣传时,美国电影协会忽然传来消息,表示要重新审核《功夫》,因为里面有大尺度的斗殴场景。
如此情形,令索尼始料未及。
而等他们想要去和协会理论时,协会一口咬定重审,并且不接受任何申诉。
胳膊拧不过大腿。
在协会姓美索尼姓日的情况下,他们只能妥协。
可等他们第二次将电影拿去送审时,得到的结果,却是r。
因为审核小组觉得,《功夫》这部电影宣扬暴力,并不符合青少年的成长价值观。
whatfuckyousay?
如果《功夫》这种尺度都属于r,那么《英雄》和《十面埋伏》是如何审成pg-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