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放歌所有的恐惧不安突然被融化了,竟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这小孩怎么会住在荒山里?
她想到妖患期间,她爹可能会短她吃食,但万万没想到,她居然已经成了孤儿。
寒冬腊月的天,四五岁的孩童,连鞋子都跑没了。
竟然还礼貌地跟她打招呼,用如此欢迎的眼神注视她。
欢迎一个答应会每天给她粥喝,却在第二天就放鸽子的“骗子掌柜”。
酸涩堵在喉咙里,李放歌说不出话,蹲下身一把抓住她脏兮兮的小肉手,急切地呵气,搓揉。
“冷不冷?”她低哑的嗓音压抑不住的内疚。
“小兔子宝宝不怕冷噢。”温绛耳得意地摇头晃脑,不经意间说出了她自己操刀煮熟野味的功勋:“而且刚刚尝了一口热腾腾的汤,我自己煮的,用掌柜的送给我的镰刀和陶碗。”
李放歌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心酸的内疚感稍微缓和。
孩子虽然看着邋遢点,但精气神依旧如初见那日,该是没吃太大苦头。
“你爹呢?你为什么会住在鹅掌山上?”缓过气的李放歌立即兴师问罪,看看这杀千刀的当爹的做了什么。
“李夫人说要卖掉……”
“没听见我说话么。”沉声打断二人闲话家常,忘归鸦缓步走到二人身边,低头注视温绛耳,“阁下在此地主事有些年头了吧。隔壁金鳞山也在你治下?”
温绛耳转头仰脸看向他,憨憨地微张着嘴。
她是个比较要面子的小兔子,一般听不懂的话,也会强行回答。
努力尝试破解提问后,她摇摇头,“不,金鳞山在我之上,山比我高很多,我那天去山上找鹿角菌,鞋底都爬坏啦。”
李放歌替她回答,“您看清楚了,这就是个被自家爹妈遗弃后住在荒山上的孩童,您别兴师问罪了,您要占领这座山,我可以带她回我家住,别难为孩子。”
“哼。”忘归鸦不屑地哼笑一声,“凡人,当真毫无眼力。如此拙劣的化形,骗得过你,可骗不过我的眼睛。”
李放歌回头看看温绛耳,“哪里化形了?她不就是眼睛有点酒红色吗?这是随她娘亲的长相。”
“我如何会被表相蛊惑?”忘归鸦眯起眼盯着温绛耳,“她周身紫金色灵气,一看便知是先天神族后裔,可不仅仅是山神这么简单了,能阻碍我一统重岳洲的高人,必然不是等闲之辈。”
“但也别得意地太早。”他猛一斜眼盯住温绛耳,“你不过是神族后裔,而我,乃是天地之初便已诞生的魔族,若真动手,你必定不是我对手。”
温绛耳看了他一会儿,舔了舔嘴唇,有些不安地转头看李放歌,小声询问:“这个大鸟在跟谁说话?”
“什么大鸟!我乃忘归鸦!”
“王贵?你是王贵呀?”温绛耳礼貌地回答:“我是温绛耳,‘绛’是漂亮的红色的意思,你见过紫葡萄吗?如果对着阳光仔细看我的眼睛,就是很好看的那……”
她正忙着扒开眼睛,就被忘归鸦打断,“我不想知道你名字的由来,我是在跟你谈判。忘归鸦是我的种族,不是我的名字。”
温绛耳被凶得一愣,他说他不想知道小兔子宝宝的名字。
她不开心地嘟起嘴,“不是你先自报家门的吗?我又没问你,而且我也没听说王贵这种鸭子,我们家的鸭子都叫大白鸭。”
“不是鸭子。”尊贵的忘归鸦急切地比划起来:“是鸦,凤凰你总听说过吧?”
“我知道!”温绛耳抢答:“凤凰是好漂亮的神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