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月精灵是光明属性的精灵,但我们的光芒熹微,和那些强大的光精灵不一样,比起光,我们更习惯与黑暗同行。我的故土,也就是东方的阿兰贝森林,在百年前敞开怀抱,接纳了被光精灵从青木森林驱逐的暗精灵。”
“月精灵和暗精灵的关系还算不错,唯一让我们不满的是,他们无法将阿兰贝森林视作他们的家,总是试图回到青木森林。”
温妮抱着书说:
“我的导师常常说,故乡这种东西,会烙印在血脉和灵魂里。有些人类就很难舍弃故乡,感情远比人类强烈的长生种更是如此……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活的岁月越是长久,对过去的事物的感情应该变得淡泊才对,就像我,我已经记不清妈妈的模样了,更是无法具体地回忆起来她揍我屁股的事。”
“哦,抱歉,欧文,我不该打断你,你继续说。”
“没关系,罗伯斯特小姐。”
欧文继续回忆暗精灵的事情,
“我今年一百五十九岁,比你们三个加起来都要大,但在精灵之中,我尚未成年。我是在十六岁的时候认识的尤尔·达克,我捡到了他弄丢的短剑,我将短剑还给他,然后我们就成为了朋友。”
“他教我近身战斗与捕猎,我教他拉弓,我们在夜晚一起看星空,还会在凌晨攀上山崖,一起看日出和云海……他不时地会向我表达,他有多么地怀念青木森林,如果有机会,他一定会回去。然后,光明神舍弃了诺雅大陆,光明虚弱,黑暗强盛……尤尔觉得,机会来了,不顾劝阻,和族人一起离开了阿兰贝森林。”
“可是,即便如此,他们仍然不是光精灵的对手。暗精灵数次试图进入青木森林,都以失败收场。”
“他们也无法回到阿兰贝森林,他们已经对光精灵出手,如果阿兰贝森林再试图接纳他们,月精灵就会被光精灵视为敌人。”
欧文从衣袍的内兜里摸出单片眼镜的镜框,他叹了口气,失落道:
“他们终于真正地无家可归了……于是,只能在外到处游荡、抢劫、杀人,留下了世人皆知的恶名。”
温妮抱着书本在他身边坐下,抬起手来,轻轻地拍了拍欧文的肩膀。
丹尼斯在另一边坐下,笨拙地开口:
“我的朋友啊,该怎么说呢?有很多事情,是人自己选择的,不止是人,精灵也可以自己选择……虽说也有很多事没得选,但你朋友沦落到这种境地,绝对是自己选的。你也不必太同情他。”
就像很多人说他年纪轻轻就背负着一口噬魂魔剑很可怜,他并不觉得自己可怜——
拜托,这可是圣剑啊!能背负它,是一件超酷的事情,好吗?
“啊,对了……”
丹尼斯安慰完欧文,才想起来一个更重要的问题,他问,
“温妮,你刚刚说带走暗精灵的是恶魔,这是怎么回事?”
温妮把祭祀之书收起来,说:
“恶魔是一种很强大的长生种,不过他们一般都生活在诺雅大陆的反面,出现在我们这一边,要么是偶然找到了路,要么就是被人故意召唤出来的。”
“我觉得尤尔是主动召唤了恶魔,你怎么看?伟大的亡灵法师叶莱伊。”
“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