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的剑呈现出诡异的红色。
它的高度只比丹尼斯差一点,已经超过了叶莱伊和温妮的身高,剑刃有四十公分宽,而且很厚。
只要打造它的匠人没有刻意偷工减料,它一定是把非常重的剑,难以拖动,举起来就更困难了。
可是,还只是个少年的丹尼斯却将它挥舞得自如且迅速,先是一剑捅穿了蝎马王的心脏,又抽剑旋身,砍下了不知何时悄悄接近的鹰头狗的头颅。
鹰头狗是一种有两个头的魔兽,它拥有狗的身体和四肢,但四肢末端的爪子却和鹰一样,它背上还生着双翼,两个头颅一边是呲着獠牙的恶犬,一边是目光如炬的鹰。
丹尼斯尚未甩尽剑上的血,就又砍下了鹰头狗的另一个头颅。
鹰头狗倒下,光团从它身体里飘出,融入丹尼斯的重剑剑身中。
剑身不再散发红光,而是变回了正常的银白色。
丹尼斯叹了口气:“你可终于吃饱了。”
他不再主动向魔兽进攻,而是转身侧头打量周围,准备从这荆棘之森撤退,回到帐篷那边。
但是,周围的瘴气比他进来时更浓重了。
他只能看见依稀的树影。
和魔兽打斗时躲闪和进攻让他时常改换自己的位置,现在他已经分不清来时的路了。
越发浓厚的瘴气中,一双又一双猩红的眼睛睁开。魔兽的眼睛并不全是猩红色的,但是,当瘴气过于浓重时,它们会失去理性,激发兽性,眼睛就会发出红光,处于这个状态的魔兽也是攻击性最强,最危险的。
丹尼斯也不仅仅看见了魔兽们,他隐约看见了坐着轮椅的老人……
会制造幻觉的魔兽还在,这样就更难离开了。
丹尼斯握紧了手中的剑,他有离开荆棘之森的办法,只是不太有把握。
但无论有没有把握,他都要尝试。
丹尼斯提着重剑奔向瘴气中的魔兽,大吼道:
“就算你已经吃饱了,也要努力啊!”
瘴气与魔兽有时是共生的,只要把魔兽都杀干净,瘴气就会消散,找到出去的路就会变得轻而易举。
丹尼斯挥着沉重的剑,仿佛极具力量的舞者,在森林中旋转、跳跃,魔兽的痛苦的嘶吼是观众的狂欢,横飞的血肉是献给他的鲜花。
魔兽的血不时溅到脸上,但丹尼斯心中只有一个“杀”字,根本感受不到这么一点灼痛感。
温妮坐在树干上,悠闲地晃着腿,说道:“他也许真能自己出去。”
叶莱伊眼中带着浅淡的笑意:“还是很容易受重伤的,动手吧。”
说完,她从高处跳下去,轻飘飘地落地。
一团光在她手中凝聚、拉长,变成了魔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