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之前朝会那种由大臣上奏,而后廷议
而是主持会议的宰辅们,拿出一条条议题,下面来自各部门的大臣们可以分开讨论,最后举手发言。
而这些议题,以及应对,也一改过去传统那样“提纲挈领”笼统的说法。
比如,第一条议题,各边防都督府的兵员编制和军费预算。
有关部门,包括财部、户部、兵部、枢密院和各都督府将领,就会各自讨论,而后各自拿出总体意见,交予内阁宰辅裁决。
如果宰辅商议后,得到统一意见,就当场拟定旨意,交付朱由榔批复。
如果意见不一,由宰辅投票裁决,如还不能解决,才交予朱由榔御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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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程序,看起来好像颇为麻烦,但经历过万历、天启、崇祯等朝政治的大臣们却知道。
这比当年打嘴仗强多了
因为在讨论之前,朱由榔定下三个基本原则
一,无论是什么议题,对策,方案,都必须明确写明计划时间、预算、人员。
简单来说,必须拿出具体数据
比如,陕西都督府军费预算二百万,那这二百万你花在那些地方,养多少兵,有那些编制,组建工作什么时候能完成?
二,任何争执,都不能以攻击个人为前提,论事不论人
如果你对谁有意见,请上疏交予都察院,启动调查程序
这也和朱由榔去年的另一项颇受争议的政治改革有关,那就是修改了都察院的职权。
都察院地位超然,可以弹劾宰相不假,但却往往是过去大明朝嘴巴仗的主要战场。
朱由榔没有废止对方纠劾之权,但却加了一个前提,那就是,可以闻风议事,但事后必须立案调查!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确切事实,现在的都察院是无法扳倒其他官员的。
不过,这并不意味这都察院的职权就变小了
因为还有第三个原则,也是最重要的一环:有预算,就必须有决算!
这也是朱由榔对于都察院改革,在剥夺限制部分职能的同时,却加强的另一个方面。
财政审计制度
光烈四年,都察院就建立了审计署,但那时候审计署的地位还并不高,只是给内阁和财部打打下手,临时充当下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