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地说,没有路明非斩首,卡塞尔不用天谴或者核武器,他们拿芬里厄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那你有没有想过一件事,那就是,你姐姐现在是夏弥,她已经隐藏身份了,如果你就这么明晃晃的和混血种势力开战,那你姐姐该怎么面对你呢?”路明非问道。
“姐姐。”
“人类还是混血种阵营,你这是在逼她做选择呀,这种选择对耶梦加得来说可不是什么好的题目。”
“哦”
芬里厄难过的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洁白的小手,一言不发。
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他就开始知道力量不能解决一切了,他使用力量,总是会为姐姐带来各种各样的麻烦,所以姐姐才会将他放置在这里,让他一个人独自生活。
如果他在这里又给姐姐添麻烦。
那和以前又有什么区别呢?
芬里厄不想成为姐姐的累赘了!
“那我跟你们走。”
芬里厄妥协道。
路明非三人的脸上露出笑容,他们带着芬里厄一起上列车,一边走一边给他讲述关于这个世界的事,告诉他出去以后该怎么做,该以怎样的形象面对这个世界。
“嘶,不对劲啊,我怎么感觉芬里厄好像变聪明了一点?”聊天聊到一半的时候,诺顿突然说道。
“嗯?”
路明非有些不理解,现在的大笨龙已经够傻了,为什么诺顿还会说他变聪明了,明明就没有变聪明啊。
芬里厄就在一旁,诺顿和康斯坦丁没有继续接受,直接岔开话题。
路明妃微微皱眉,开始回想曾经诺顿和自己说过的话。
“芬里厄的智力极其低下,就算他是龙王,以他的智力水平,也只配给其他龙王当宠物。”
“芬里厄太过愚笨,而且思考能力相当低下,想要说服他很困难,你最好提前做好使用武力的准备。”
“他的语言能力也不太行,一般情况下还好,他不会说太多话,但万一他情绪稍微紧张些大概率就会变成一台龙形复读机,只会重复自己想的那几句话,多余的东西他一点都不会思考。”
“还有。”
总的来说,路明非眼里的芬里厄虽然有点傻傻的,但整体上还是个可以交流,能听懂话的龙王,但在诺顿的描述中,芬里厄的沟通能力就比较未来可期了。
芬里厄便聪明了?
或许是因为那滴血吧,『不朽』的力量让芬里厄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蜕变,但以一滴血为载体的『不朽』,显然不足以让芬里厄彻底蜕变。
这滴血只能让他变成人,智力水平小幅度上涨,但他的基础太低,哪怕智力提升了一些,也还是个傻子。
但总的来说,这是件好事。
对芬里厄,他变聪明了肯定是好事。对路明非三人,芬里厄的确变聪明了,但他也没变太聪明,所以更好忽悠了,这也是件好事。
双赢!简直赢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