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在商议过程中再次提出了催债还钱的事,凶手急眼之下直接拔刀杀死了受害者,随后被巨大的惊恐和后悔笼罩,慌不择路的选择了逃跑。
一起凶杀案,就这么被破获了。
但事情还没有完。
黄盛解释不清楚自己如何来到的清砂镇,并好巧不巧的出现在案发现场周围,最终还是被带回了警察局。
而黄盛也有一个地方想不通。
那就是那柄刀刺入被害者胸口的位置和方式。
或许是杨毅和其他警察的破案重心是在凶杀案件的案件本身上,并没有注意到凶器的不对劲,毕竟这起案件确实已经宣告破解了,其他的也确实不重要的。
凶手被害者都是身高差不多的成年人,按理来说,凶手持刀袭击被害者胸口时——
如果是正手持刀,最后的结果应该是刀子笔直的刺入胸口,刀身和尸体呈垂直状。
或者正手持刀时,刀尖微微往上,握柄处微微往下,这样刺入胸口时,入体的刀锋会更加靠近被害者的头颅处,而垂下来的握柄更靠近被害者的双脚处(如图)。
正手持刀袭击效果图
如果是反手持刀,凶手只能用“下凿”这一个姿势袭击被害者,其他的姿势都不顺手。
那么进入尸体的刀锋就会靠近死者的双脚,外面的握把向上翘起,更靠近被害者的头颅(如图)。
反手持刀袭击效果图
然而真实的情况却是,被害者躺在地上,插在他胸口的刀子以正手方式被刺入进去。
但偏偏刀锋是朝向下、靠近双脚,外面的握把是翘起来、靠近人的头颅的。
试问两个身高差不多的成年人,一个用正手方式持刀刺入另一个人胸口处时,是怎么做到刀尖往下刺的?
先不说这样的肢体习惯很反常,就是常人想做都做不出这种动作。
除非是人刻意把匕首先高高的抬起来,然后再朝下刺入死者胸口,但这对于两个争吵上了头,从而激情杀人的凶手来说,绝对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多余动作。
一个大大的疑点。
黄盛没有告知警察,他懒得说,而且对于警察们来讲,说不说其实不重要,无论过程怎么样,凶手确实抓到了,无论从对方供认不讳的证据,还是现场采集到的指纹等等线索来说,都可以确定这是真凶。
但对黄盛来说就不一般了。
这个副本既然是关于探案主题的,就不会莫名其妙留下一个这么反常的疑点和漏洞给他。
所以他接下来需要做点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