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时候,正巧碰见小洛。
她和朋友正在大树的阴凉下追逐打闹,一看见陆欢就跑过来。
“陆姐姐!你手上拿的是什么呀?”
陆欢看看快递袋,一挑起眉,“你要不猜猜?”
“唔,是吃的吗?”
“不是。”
“是衣服袜子什么的?”
“也不是。”
“是本子,笔?写字用的?”
“猜对一半吧。”陆欢说道。
“啊,猜对一半,那是什么呢?”小洛开始陷入了苦思冥想。
陆欢不告诉她,先回了民宿放东西,再又回白矜那。
等到晚上的时候,洗完澡,更换上睡衣,她才坐在书桌前,拆开快递,拿出里面的东西。
是一张张的硬贺卡纸,另一个快递是信封。边框用了鎏金边的装饰,精致好看。
然后又拿出这几天,废了好多版,扯了好多张纸,最后才勉强得出这一张初版情书。
怕太过肉麻,又怕太过严肃。总是写不出想要的感觉。
我喜欢你这种话太过于直白,我的心永远追随你又貌似太过抒情陆欢想了许多话,再从所有想说的话里挑挑拣拣。
好在后来愁了许久,慢慢熬,总算挑出了一个能过眼的稿。
再然后,就是写到书纸上了。
又开始愁该用什么字体。
用瘦金体写,但写完之后,又觉得太过于板正。
而且下笔的每一个字,陆欢都在暗自想着白矜看见这个字的神情,因此格外小心翼翼。
其中稍微有个字歪了,陆欢就会一直盯着那个字看,紧接着换掉信纸,决定重写。
所以单是一个把文字腾到信封上的事情,又是花了两天。
不过在这期间白天,陆欢还去找到了镇上的花店。觉得都不太好好看,就开车去远一点的地方找花店,最后看中了一家在靠近市内的花店,预约了一天的花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