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熠瞟了眼正在客厅调试手柄的傅眠,把碗擦干放进橱柜,
“可我们两个打算打游戏啊。”
顺便喝点酒。
他和傅眠一向分工明确,对方做饭他洗碗,这是在德国某人经常来看他时就定下来的。
“可是我想看电影不想看你们打游戏,你去书房用电脑给我放行不行啊?”
书精飞到沉熠肩头,讨好地用翅膀蹭蹭男人的脸。
这小东西最近成了美国大片的忠实粉丝,每天沉浸在“hero”“love”和“save”中不可自拔。
“你不觉得很奇怪吗?我们两个都在客厅坐着,结果我非要把书房的电脑打开,要是棉籽问我,我怎么说?”
“我说,啊,你钱太多了,我多用电给你浪费点?”
他伸手摸摸《商业至尊》的羽毛。
“给我看电影怎么叫浪费呢?”
黑皮书不高兴地在他肩头蹦跶两下,拉长声音央求,
“给我看吧!给我看吧!”
本来就是娃娃音,现在拉着声音说更是可怜。
沉熠被它叫的没办法,又想起这小东西从听不懂话的德国回来后,竟然还愿意跟着自己去法国就更心软。
“行行行,你等等。”
他擦干手朝外探探头,发现傅眠没注意这边,于是蹑手蹑脚地钻进书房,打开自己的电脑:
“那你看吧,看困了自己飞回去睡啊,我可不会过来拽你。”
至尊大人怕黑,诞生这么多年一直和沈熠睡一屋,从来没分开过。
“嗯嗯!我知道啦!”
书精已经在书架上找好位置,瞪大并不存在的眼睛望向屏幕。
按它看电子产品的频率会不会近视啊?不对啊,它都没眼睛哪来的视网膜。。。沉熠嘀咕着往外走。
刚走出门口就碰到傅眠,对方手里拿着两罐啤酒,见他从书房出来不由得问一句:
“碗洗完了?怎么跑书房去了?”
“哦没事。”
沉熠忙把书房门拉上,没让电脑屏幕的光投出来,指了指啤酒转移话题,
“老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