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他不知道江湖险恶啊!
这钱就被胡子哥手下的小佛爷给整走了。
后来文龙去饭店给人刷盘子,洗碗。
那老板又不给他工钱。
没招了!
只能在社会上闲逛,就跟现在的那个三和大神似的。
混一天算一天。
他就是这么认识的小豪和二林。
然后认识的生哥。
通过生哥的关系,又开始做事儿。
他们三个人一起合作,慢慢在这边混出了些名堂,这才算是不愁吃喝了。
对这个胡子哥,文龙其实没啥好感可言。
东北人在外地,也不是说特别照顾彼此的那种类型。
你要是混熟了,自然是跟你讲义气了。
但是你不熟悉,大伙之间也不会因为老乡的这份交情而怎么怎么着。
能出来混的,肯定是在东北过不下去了,这才愿意背井离乡。
这种人为啥出来啊!
身上必然有毛病啊!
要不然何至于背井离乡呢!
胡子哥这人就是这样。
他的确是很有能力,也很能办事。
但是这人比较贪婪。
他手底下一大群兄弟要养活呢!
必然要多赚钱啊!
可身为一个外地人,他就算是来了二十多年,依旧是无法与本地的这些社会平分秋色。
所以说,这种人,想要求他帮个啥忙,你光套交情没啥大用,还是要给他点儿好处。
这四个人凑合凑合,整出来了四万块钱。
这就不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