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恩爱的呦,就甭提了。
可不知道是不是应了那句:情深不寿。
结婚第二年,他媳妇就难产了,生的小孩儿脚先出来的,过去讲叫立生。
搁现在就是个剖腹产手术也就解决了。
可搁过去,哪有那医疗手段呢,这是得死人的呀。
也是巧了,刘胜利当时为了隐居买的小院,就在吴有光家隔壁。
吴有光家里就剩一个寡嫂,领着个五六岁的小侄子,他虽然有追踪侦查的本领,但这个在现实中,根本换不来钱。
他又是个本分人,平时虽然嘴比较会说,也就顶天能多卖个针头线脑地换俩小钱,大钱根本挣不来。
家里本来也不富裕,可请的老大夫,说救他媳妇必须得要老山参,这玩意哪是他这种穷光蛋能买的起的。
可他认识的人里,就没有富裕的,最后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求到了刘胜利那里。
刘胜利这人素来急公好义,加上他也不缺钱。
马上就掏出来好大一笔钱,给了吴有光。
救人要紧呢。
遗憾的是,即便有了钱,也买到了老山参,可吴有光的媳妇,还是没有抢救回来。
好在,孩子活下来了,是个大胖小子。
刘胜利是没说让吴有光还他钱,但是吴有光不能欠着人家的不给呀,那不成了老赖了么。
他就不是那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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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尸骨未寒,他就把儿子托付给了寡嫂看顾,自己挑着担子,又出去卖货,好攒点钱,还给刘胜利。
再一个,养活孩子也得要钱呢。
尤其他还有个寡嫂和小侄子,也得指望他养活。
所幸,风里来雨里去的辛苦了几年,总算把欠刘胜利的钱给还上了。
但从此,吴有光就觉得自己欠刘胜利一条命。
没人家刘胜利,他儿子都可能保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