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开始焦虑了,这万一要是出了事,到底谁能帮他们打赢官司?
等大家闹腾几天之后,紫金公司请的各国法学界大佬才出手。
对以上三个问题进行回答,不是生硬的搬法条,而是从法律和国际关系这两条出发。
比如第一个问题,按理说,应该是以船旗归属判定,适用巴拿马的法律。但是巴拿马是个小国,不管是美国还是英国,它都得罪不起。
如果英国或美国其中一个强烈的想要处置权,巴拿马绝对不会跟其中任何一方争。
然后,有一些法学大佬拿出了一些过去的案例,说可以参照。
紫金咨询贴心的在案例下注明:这些案例来自于海洋法系国家,可以参照。
不适用于大陆法系国家。
并贴出哪些国家是海洋法系,哪些国家是大陆法系,还有这两??系之间的区别。
这种搞笑风格的法律三问,只是用来吸引流量,懂行的不懂行的人都可以讨论。
企业主也不会觉得这事跟自己有关系。
等全民讨论法律三问的热情提升之后的第三天,版面上切换了一个问题。
“你给法国进出口公司的员工一些好处,向法国大量出口罐头桃子,使用美元结算,美国是否有权利处罚?”
评论里回复很整齐:“关他屁事。”
然后,紫金请了一位美国法律专家回复:
《反行贿公约》提示——“任何国家的任何企业,只要和美国有联系,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美元结算,涉及美国业务,甚至是使用美国邮箱,均受美国法律监管。”
一时间,众人哗然:“不是吧,手伸得这么长。”
“不可能吧?现在不都是美元结算吗,那岂不是都是他们管的?”
“那这日子还怎么过?”
“没听说过这条法律,我们国家应该不承认的吧。”
“我跟法国人做交易,他们还能处罚我?跑中国来抓我?”
安夏切了个小号:“你一辈子不出中国,你的法国合作伙伴一辈子不离开法国吗?他只要敢到美国,或者加拿大,就可以被抓住。”
小号毫无意外地被喷了。
“你在说什么鬼话,关美国什么事。”
“全是你幻想的吧?”
“美国可是民主自由的灯塔,怎么可能干这么没道理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