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不喜欢还会因为自己去别扭地接受,软的沉熠心都塌下来一块。
爱是妥协,是忍让。
之前沉熠总觉得傅眠不懂爱不会爱,但其实他已经做得很好了。
“我什么?”
傅眠没听懂他的话,皱眉追问,“我很丑吗?”
“没有的,我夸你可爱。”
沉熠把人夸得嘴角压不住地上扬,
“你帅的不得了好吧。每次我们两个出来,都没有人看我的,大家都在看你。。。”
撒谎。傅眠抬眼扫了一眼街上来往的人群,能感受到无数视线落到身旁人身上,这让他想到以前。
其实从高中认识沉熠开始,他就一直很受欢迎,只是沉熠自己不觉得。
他在充满爱的锦绣堆里长大,父母把他养的温和明朗,受人追捧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他早已对他人的注视习以为常。
要是放在以前,傅眠察觉到这些视线定是会不高兴的,他恨不得把沉熠藏进家里不给任何人看,这里的每一道视线都会加重他的燥烦。
但是现在…悬在锁骨之上的翡翠好似一口暖泉,汩汩热流涌进心脏,浸的他每一丝心绪都踏实沉然,生不出一丝不安,于是只是握紧沉熠的手:
“没事,他们不看你我看你。”
他一向很好哄的,只要沉熠的一句话他就能全心全意的相信。
“哇,那真是好荣幸。”
国内的风气还是比较保守,像这样两个男人在大街上手牵手肯定会引起不少目光。
沉熠还做不到像傅眠这样面不改色,但也没有松开手,任由他牵着。自己低头把通红的耳根往衣领里埋了埋。
“诶?差点忘了,蛋糕,买一个?”
低头时余光恰好扫过街对面一家装潢温馨的甜品店,这才想起来某人生日还没买蛋糕。
傅眠顺着他的视线也看过去,街对面的甜品店光线明亮柔和,透过一层明净的玻璃可以望见里面摆放整齐的甜品。
“不用了吧,”傅眠摇了摇头,“你知道我不喜欢吃甜的,早上也吃过鸡蛋了。”
过生日吃蛋糕这些在现代许多人眼里是习俗的活动在傅眠这里却行不通,小时候家里穷,别说吃蛋糕,老太太给他煮个鸡蛋他都能很高兴了,后来经济条件宽泛些他也买来尝过,又甜又腻,一点也不好吃。
起码不像当年别人家小孩手里的好吃。
但是后来,他真正不喜欢吃蛋糕是在沈熠十九岁生日那天。
两个人在花园里吵了架不欢而散,等到他再走进大厅时就有同来参加宴会的同学塞给他一块蛋糕,说是沉熠刚才切蛋糕特意给他留的,又调侃了他和沈熠的关系,说这蛋糕沉熠除了他父母和外祖只给他切了,其他人分的都是单独的茶杯蛋糕。
傅眠当时没说话,望着在舞池里牵着女孩子翩翩起舞的少年,默默用勺子慢慢剜了一小勺送进嘴里,奶油醇香绵密,混着水果夹心的清甜一下子爆发在味蕾,和他吃过的蛋糕都不一样。
既不甜也不腻。
他慢慢咀嚼着柔软的蛋糕胚,望见沉熠那双父母,都站在舞池边,一个举着相机正在给儿子拍照,一个端着香槟看似毫不关心实则眼神一直往舞池中央瞟去。
奶油醇厚的香甜还在口腔内蔓延,傅眠却只尝到一股苦涩,夹杂着自尊,敏感,自卑和心绪无法诉说的痛苦。
他自此很少吃蛋糕,每尝一次就仿佛又回到那个潮湿闷热的夏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