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无论事出何因。。。。。。刑事案件依旧得查!
想到这,陈长春心一狠,眼神凝起。
“针对凶手,有什么具体线索吗!?”
对方最后一次出现在监控,是卖完肉后回来,骑着一辆破旧摩托,带着镰刀离开。
这人离开做什么?
不知道,但从对方没让地窖里孩子直接报警,而是隔一段时间再报警避免暴露身份来看。。。。。。
他一定会在这段时间做些什么!
“没有,其余监控没拍到现场。”
赵队长摇摇头。
闻言,陈长春眉头一皱。
“会不会是去杀其他人贩子了?”
徐良沉思半晌,忽的开口道:
“案发现场有翻找过的痕迹,凶手应当是在杀完人后,找到了有关孩子的信息。”
如果让一个家属选杀人贩子与找回孩子,你猜他会选哪个?
九成九是后者!
凶手越恨,就越想找回被拐人员!
在孩子没找回之前,人贩子往往不会被杀,最多只是折磨!
而死者却被肢解,只能代表两种情况。
“一,凶手得到线索直接杀害,可被拐人还未找到,信息可能是假的,大多人不会急迫的将人贩子杀害。”
“二,死者意外死亡!”
现场不太符合前者,监控显示对方没找到人。
那就是后者?
如果是后者,对方还想去找孩子而不是杀人,只能代表。。。。。。
“现场有能提供准确信息的线索!?”
徐良忽的开口,在场众人忽的顿住。
“这么说的话。”
“案件便是,8月12号凶手前往养猪场找自己孩子,期间死者死亡的同时没有给出线索,导致凶手暴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