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死者即是既得利益,即,他对凶手造成矛盾能令他获得一些好处,也正是这好处,驱使他加害他人!”
“也就是俗称的动机。”
一个陌生男人对你怀孕的妻子殴打,你会产生情绪。
但,即便是唐氏儿,也不会莫名其妙对另一人殴打!
人做事,都要有理由的!
你喝水是渴了,吃饭是饿了,睡觉是困了。
凶手杀死者也是如此,他的理由是长期处于受害者的矛盾。
死者加害凶手亦有利于!
只是。。。理由是什么?
“一个人主动对另一人加害,无非两种理由。”
“一,情绪,二,利益!”
徐良直言道,没有任何长篇大论的意思。
意思很好理解。
以两种案件所代表。
所谓情绪,可以用校园霸凌案来思考,霸凌者是否无理由霸凌他人?不,理由是有的,是所谓情绪!
对方以碾碎他人尊严为行动,获取情绪上的愉悦!
这便是动机,也是霸凌理由!
常见的还有互联网地域黑,以黑他人乡巴佬的形式抬高自身身份,以求这种高人一等的爽感!
至于第二种,‘利益’就更好解释了。
如抢银行,又或是因财谋杀,这便是利益导致。
当然,动机也有可能同时具备两种原因。
而将线索全都整合。。。。。。
陈长春突然发现。。。原本飘忽不定的案子,这一刻竟有了个模糊的框架!
不过一旁的王超打断他的思绪。
“我明白!”
“这个我真明白,早说是杀人拿钱嘛,怎么还绕那么一大圈!”
王超眼前一亮,他兴奋开口。
叽里咕噜说了半天,终于听懂一句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