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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第3页)

福娃陆绩虽然长高了一些,脸也不如从前那样圆。但因为他本身就好看,孙婺一见就舒心,想着“丧家之犬”这种刻薄的话误伤了陆绩可不好,她目光从陆逊身上掠过,笑道:“那我再来一回。”

笑着从他手中接过,她抛起毽子,来了一记凌空抽射。

毽子由两枚五铢钱与布片制成,有些分量。红鼻子此前被毽子划伤的地方流了血,尚还捂着脸呼痛,这一次毽子已“咚”的一声,砸在了他脑门上。

被毽子击中,他猛地往后退了一步,直接摔倒在地上。他额头迅速鼓起抱,继而疼出了眼泪。

红鼻子一手捂脸,一手捂头,恨恨道:“乡野、乡野……泼、泼妇!”

“我挺你前番言语,又是交趾风俗,又是日南民风,还以为你博闻多识,原来骂起人来只会这两句吗?”

孙婺走到他身边,一边屈身捡起自己的毽子,一边又说:“看你年纪不大,我好心教导你一回。”

红鼻子看到毽子又回到她手里,吓得赶紧往后爬了两步。

而孙婺只是掂着毽子,在他身前站定,“首先,这书院是我兄长所建,不建在曲阿却建在吴县,是他心胸开阔想要惠及你们吴郡子弟——此前吴郡可连一座像样的书院都没有。”

孙婺往前走一步,红鼻子便往后退一步。

“其次,你似乎看不惯我与舍妹入学。可先和熹邓皇后[3]也曾开设邸第,教导经书,五岁以上,不论男女,皆可入学。况且我与舍妹入学,是得了王景兴首肯的。王景兴是谁?他师从太尉杨赐,通晓经文,又深受百姓爱戴。王景兴都不曾说什么,你这小小白身,也敢议论?”

孙策攻下会稽时,将王朗王景兴抓来奉为上宾,软硬兼施让他当了书院的先生。

当然,孙婺表面说的是女子上学的事,实际当然是孙策“乱臣贼子”的事实——吴郡子弟不服孙策,可既然汉臣王朗都服了,你们这群尚不曾出仕的百姓,还敢不服?

她的性格和孙策更相似,喜欢武力威胁。这一番警告的话说完,院内的世家子弟个个目光低垂,不敢多言。

她再看向陆逊,他却仍是不为所动的样子,满身刺,毫不收敛。

他这反应也不算出乎意外,孙婺没有孙权那样的好脾气,也没有孙权那样的耐心。既然其他人都暂时屈服在她的**威之下了,她也放弃给陆逊顺毛,挥了挥衣摆,趾高气扬率先进了书院正厅。

作者有话说:

[1]汉代要求各级地方政府普遍设学:设在郡国的称为“学”,设在县(县、道、邑、侯国)的称为“校”,设在乡的称为“庠”,设在村落(“聚”)的称为“序”。这边直接说书院,算是私设吧。

[2]交趾、日南风俗出自《三国志·吴书·薛综传》

[3]出自《后汉书·卷十·皇后纪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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