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方跟朱传文的期待,相差很远。
同样都是这个年代,同样都是这个淘金。
漂亮国的旧金山能发展起来一座城市,这老金沟连一座屯子都带动不起来。
只能说虽然说都是金矿,但是矿与矿的差距,比人和狗的差距都大。
没来之前,朱传文对这片地方是有一点兴趣的。
赶了十天路到了之后,朱传文对这个地方,兴趣失去了大半。
朱传文喜欢一定的田园生活,但也要求物资充沛。
不是要这种像坐牢一样的与世隔绝,想要采购点什么,都要跑出去上百里。
“爷们来了,辫不辫啊?”
吃了一顿高粱米饭,等这些金工回金把头安排的大通铺休息的时候,一位虎背熊腰,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大姐走了进来。
“什么是辫不辫啊?”
“就是瓢不瓢。”有本地的金工回了一句。
“没有钱怎么辫?”
“赊账就行,都到老金沟来了,还怕没有钱吗。”
“大妹子,我想上个厕所,麻烦你带个路。”
然后就有几个LSP,饥不择食的跟大姐跑了出去。
听着留下的其他人不约而同露出的淫笑,就知道这些人去干什么事。
这是清兵和土匪娱乐消费的场所,当然不只是能吃吃喝喝。
娱乐行业还是有的,大烟和女人是最基本的配置。
这客栈和以后的夜店,具有一样的服务。
“这些人,拼了命过来,就为了这玩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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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朱传文对这些人是有一些同情的。
但是看这些人一文钱都还没赚,就先去玩女人。
同情立马就消去了大半,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
不是啥正经人,穷的只能过来淘金生活也是应该的。
虽然男人就是为了这些,但是这些人是拿命玩女人,就有点太色欲熏心了。
当然了一共十几个人,只有三四个人跟女人去了“厕所”。
足以说明了,大部分人都是没这么变态,还是想通过淘金,改变家庭命运。
“进了老金沟,沾什么都不能沾女人,要不然连皮都剩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