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别前,林铮不顾孙璃在旁边的的各种冷眼催促,在房门前与叶蓁蓁难舍难分。
孙璃看不过眼,一气之下,只得跺脚离开。
旁边没了人,两人更是粘腻难舍,“蓁儿,若不是怕不吉利,真舍不得与你分开。
三日,三日呢。
古人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三日,这得多少个秋了,定是相当难熬。”
叶蓁蓁娇笑着,她从没见过世子如此状,只安慰道“阿铮忍忍,三日很快的。
过了这三日,我们便可日日在一起了。”
“也是。”林铮苦笑,“这次之后,我可再也不要与你分开了。”
说话间,林铮将自己随身携带的一枚墨玉扳指套在了她的拇指之上。
“这是什么?”叶蓁蓁瞧着那枚扳指,那玉是纯黑色的,在烛灯的光下,还泛着光,摸在手里凉凉的。
看成色,应是块上好的玉,平日里,她见林铮戴在手上,从不离身。
“太贵重了,我不能要。”叶蓁蓁凭本能拒绝。
“再说,它也不合身。”
确实,她的十指比较纤细。
而那扳指,原本带在林铮的食指之上,如今带上叶蓁蓁的拇指,倒还有些松。
叶蓁蓁一边说着,一边就要往下取。
被林铮一把捂住了手,他微微一笑,“给你的,你便留着。就当为夫给你的聘礼。”
“为夫”二字,让叶蓁蓁瞬间羞红了脸。
他们大婚,本来林铮是准备了三媒六聘要来医馆提亲的,但叶蓁蓁觉着那些都是虚礼,抬来抬去没必要,便省了些步骤……
盛情难却。
既然他们很快便要结为夫妻,所谓夫妇一体,既然林铮让她收着,她就也没再坚持取下来。
当夜,叶蓁蓁寻了根红绳,哼着歌儿,将几股红绳搓了搓,耐心地编成一条小辫。
又将小辫儿穿过那枚扳指,打个结再将它挂在了脖颈之上。
只将这枚扳指,当作两人的定情信物。
李娟在旁边看得眉开眼笑,“娆儿妹妹,世子对你可真好。
看你总算苦尽甘来了,真为你高兴。
过两天,我都该改口称你为夫人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