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风气之下,没有任何人可以例外。不过当你也是个乖乖的奴才时,这种监视就会稍微放松1些。
对思想罪犯的处理永远都是最优先级的,这也就是说思想督察局甚至都不需要走常规的流程。
他们不需要逮捕令,也不需要搜查令这类的文件。
他们可以随时闯进目标人物的家,然后将浑然不知的罪犯目塞进汽车带走,将其送进思想督察局的特别监狱。
作为阳光秩序的1部分,巴托尼亚有着目前地球上最为完备的法律制度。
通常来说,犯罪嫌疑人是需要由法院法官来决定是否有罪的。
犯了通常罪行的嫌疑人就会受到法官的审问,然后再酌情做出判决。
这样的流程就跟旧时代没有什么区别,也是由公诉人提起公诉,随后法庭审理。
作为犯罪嫌疑人,你甚至还有权利可以为自己请律师。
这样当你上庭之时,就会有1个专业人士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手段,为你减脱罪名。
当然能够享受这种待遇的,也就仅仅只有犯了普通罪行的嫌疑人。
如果是违反了戡乱戒严法的犯罪嫌疑人,那就没有这样的好命了。
戡乱戒严法是1部适用于特殊情况下的临时法律,它赋予了巴托尼亚执法人员特别的权力。
其宗旨就是让执法人员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大的自由,处置那些被认为是危害到巴托尼亚安全的罪犯。
戡乱戒严法并不只是1部法律,它由戒严条例,国家紧急状态动员条例等部分组成。
凡是涉及到这部法律的犯罪嫌疑人,将不再执行普通抓捕,起诉,审讯的流程。
决定他们是否有罪的,是戒严法庭,那里的法官基本都是长顺者。
既然是紧急状态,理论上来说就会有个有效期。
按照巴托尼亚约法规定,戡乱戒严状态的有效期最长不能超过18个月。
但是这部最高约法却并没有规定此种状态能够顺延多少次,也不知道那些议员是故意的还是故意的。
正是因为这样的疏漏,所以在巴托尼亚建国的这50多年里,真正不在戒严状态的日子还不到13。
其余的时间都是在紧急戒严状态之下,所以戒严法庭和行动部的配合就堪称是完美了。
行动部1旦抓住了叛乱分子,就会立刻上报戒严法庭,要求进行审问。
这样的案子都不需要公诉人提起公诉,直接就可以有行动部代劳。
警察的起诉文书只需要几分钟就能到达戒严法庭,因为行动部就在戒严法庭的对面。两家就是邻居。
戒严法庭收到法律文书后,就能随时开庭。
通常来说,戒严法庭办理1个案子的庭审时间,不会超过5分钟。
而这个5分钟还包括询问被告人的身份,验证这些基本的信息又会占用1部分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