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地方待久了,人都会觉得厌倦。新加坡四季如夏,我没兴趣在哪里购置房产。人也一样。”
“只有彻底失去一个人,才会刻骨铭心吗?”
礼汀站了起来,她赤脚站在绒毯上,脚掌没有一丝血色,苍白漂亮。
“嗯,我想,正因为这个原因,兰洲成为我心里无法取代的人。”
他斜倚在沙发上,闲适地看着礼汀。
江明旭忽然想到,方兰洲也有不穿鞋的习惯。
他并没有通过那个人的女儿怀念她的意思。
男人至死都性格顽劣。
江明旭眼里却涌出浓厚的兴趣,似乎很想看到江衍鹤难堪。
因为他这个儿子,清高自傲,看见他混迹花丛,颇有些指谪。
江衍鹤彻底失去礼汀,就能和自己共情了吧。
如果世间没有她的话,不会寻找慰藉吗。
他漫不经心地问道:“江衍鹤没有叮嘱过你在家里也必须好好穿鞋?”
“他经常说,但我喜欢踩在冰凉的地板上,况且家里有地暖。”
礼汀听完,很乖地蹲下身,穿了一双拖鞋:“哥哥有洁癖,我想是因为这个原因吧所以家里铺了很多地毯。”
她喜欢像小猫一样,蜷在白色地毯上翻书,因为足够温暖。
江衍鹤忙完了,就把她捞起来,紧紧抱在怀里。
好想他,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
但是此刻。
礼汀忽然不想江衍鹤回来地更早一些了。
因为这样的话,他思念她更久一点。
也更浓烈一点。
江明旭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这孩子,比方兰洲还叛逆。
“中国有句俗语,小别胜新婚。”
江明旭淡道:“如果你想充实自己的话,就把握住今年的机会,明年他万一落选了,你们的婚姻可不由他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