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这小屁孩!!!
……总之,在出院后,我时不时地会被罗宾抓去打工。
比如现在。
我把装着可乐的酒杯推到提姆面前,又在他的注视中喝了一口那杯本应属于他的马天尼。
“你还没到十八,”我恶劣地冲他举了举杯,“所以我建议你还是看我喝,小朋友。”
提姆撇了撇嘴,他将酒杯拖过去,把藏在杯底的硬盘塞进了袖子里。
今天的目标没什么难度,简简单单偷东西而已。我连酒保的衣服都懒得换,直接穿着这一身进了老板办公室,丝滑打开保险箱后拿着硬盘走人了。
“对了,”提姆打了个响指,“最近注意点,有很多毒贩不知道为什么横尸街头了。”
“又出了个连环杀人犯?”我对着酒杯看了看,确认自己脸上的伪装还在。
“最好只是连环杀人犯。”提姆咬了咬可乐里的柠檬片,“犯人的手法干净利落到过头了,也追踪不到什么线索……你今天身体不舒服?”
“有一点,但除了血腥味之外没什么影响。”我将剩余的酒液一饮而尽,“先走了。”
最近明显熬夜熬多了的提姆懒洋洋地点了点头,他似乎又变回了一个高强度上班后来酒吧喝点饮料的金发美女法医,独自坐在吧台前喝闷可乐。
我一边向酒吧里的厕所走,一边解开了领带。
我毕竟不是漫画里的某位高礼帽白披风怪盗,做不到一秒换衣——再加上我今天有些提不起劲,想偷个懒——“鼠女”的工作服被我提前藏在了某个十分隐蔽的卫生间里。
卫生问题还好,这家酒吧里虽然有瘾君子,但酒吧老板明令禁止在店内开吸,卫生间每隔一小时就会有清洁工进去打扫检查,防止抓不到某些勇于挑战老板的漏网之鱼。
至于隐蔽程度……通向这个卫生间的走廊又长又暗,没有客人和员工喜欢往那边走。
应该很安全。
当我将黑色的酒保制服外套搭在臂弯里,离那条走廊越来越近时,我嗅到了一股浓郁的消毒水味。
……这浓郁程度堪比生化武器的消毒水和我身上的血腥味交缠在了一起,我被刺激的直打喷嚏,只好捏着鼻子继续往昏暗的长廊里走。
最近哥谭的异样和提姆的警告在我的脑袋里回荡,让我下意识地减少了对环境的注意,也没能在面前的门板猛然打开时及时作出反应——
——一个浑身血淋淋的家伙探出了半边身子。
这不应该啊?!我被一把薅进卫生间里时震惊地想,我完全没感到任何威胁,一向灵敏的直觉也没报警——为什么?!
但震惊归震惊,该有的回击还是得有的,我单腿勾住他的手臂,借着旋转的力度直接把自己的胳膊从他的手里拽了出来。
这人显然也经验丰富,他立刻松手,防止手臂被自救成功的我弄脱臼。
……反应很快,下盘扎实,有点难打。
这里毕竟是哥谭,一周能出一个新超能力精神病的地方,我根本没什么尴尬的情绪,找了个空隙就往门外跑。
正面交战从来都不是我的强项,出于身体原因,我今天的状态也比较飘忽——但这不意味着我就变得好抓了。
除了那堆宛如超人类的义警和超人本人,从三年前到现在,没有一个和我打初见战的家伙能薅住选择开逃的我。
……但这个浑身是血的家伙不同。
……他不是跑过来的,也不是跳过来的,而是扑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