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很简单、赚钱、给媳妇买礼物。
我是个多么纯粹的人啊。
之前有朋友问我“你写小说是为了爱好吗?”
这问题……
必然不是啊,我是为了讨好我媳妇啊。
坐在这码字一天,还要费无数的脑细胞,若不是为了赚私房钱,我打游戏不好吗?
我游戏都很久没玩了?
我十分不能理解,为什么会有人觉得,码字是个人爱好呢?
若是爱好……那我去写诗歌、散文,不是更能体现我的文学素养和价值吗?
所以、我就成了那朋友严重的俗人。
呃……无辜又无措。
偏生我家夫人还跟着调侃我。
管我叫“文化人!”
其实……我不太喜欢这称呼。
觉得近几年这不是个好词啊。
……
想到之前领我家夫人玩游戏。
她之前玩的最大型的游戏,就是消消乐。
玩这个的时候。
她满峡谷的乱跑,且还十分不听指挥,不会看地图那种。
后来已经能带我一起飞了。
再后来,因为我总和队友吵架,我家夫人觉得太暴躁。
于是陪我一起玩吃鸡。
然后……她就成了移动的背包。
满房间都是她的声音“xx你要吗?我给你送过去啊?哎呀,摔掉血了!”
死掉之后,乖乖的趴在我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