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门边时,他却脚尖一转,重新走了回来。
拿着试管的岑可昱和刚准备跟上去的顾应州都看着他,眼神中带着一丝询问的意味。
陆听安靠近停尸台,低着头观察了好一会。
尸体是被人从游泳池里捞上来的,所以他的头发湿透,紧紧地贴着头皮和耳朵。为了能在生日宴当天梳一个大背头的发型,裴宏历还养了一段时间的头发,差不多刚好能盖住半个耳朵的长度。
第一次尸检的时候,岑可昱检查了受害人的耳朵,没发现耳朵附近有伤口后就没处理这一块的头发,因此现在,他们在冰硬的头发下,也看不清太分明。
陆听安指着裴宏历的耳朵,“岑法医,能不能再看看这里?”
岑可昱眸光微动,“耳朵?你是觉得他和钟沁竹——”
交颈并头这个词,他没有直接说出来,但他知道陆听安就是这个意思。
顾应州眸光沉沉地看了陆听安一秒,这次不等岑可昱说,他就主动去拿了棉签,沾湿。
在此期间,岑可昱的手术刀在手中快要翻转出花来,三下五除二地就将耳朵后面的那些头发都清理了个干净。运气很好的是,裴宏历后脑勺在泳池壁上磕地严重,血染了很多地方,两只耳朵却没沾上什么血珠。
顾应州在旁边等了一会,等岑可昱处理好以后,递了棉签过去。
颜色稍浅的口红,接触在皮肤上的时候,是不会留下非常分明的唇印的,至少不是贴着裴宏历的耳朵看时,肉眼发现不了异常。
但是当纯白色的棉签沾了水,从耳廓一圈刮过的时候,端倪就渐渐出现了。
岑可昱举着棉签,藏于镜片后的眼中不无惊讶。
“听安,还真是有。”口红中大多加有油,短时间浸泡在水中是没办法把油给冲洗掉的。同样的,浅色的口红在皮肤上不显色,在棉签上却红得刺眼。
陆听安看着棉签上那一块月牙形的红色印记,松了口气。
“岑法医,这下应该好检测了吧?”
岑可昱点了点头,郑重其事道:“能在这么私密的地方留下唇印,在现场的恐怕只有窦倾果和钟沁竹。”
以窦倾果和裴宏历的关系,加上女方怀孕正在保胎期,不应该会存在这种勾引性的行为。那么最有可能做这种事的,就是钟沁竹。
又用另外两根棉签将受害人的耳朵擦拭干净后,岑可昱把东西放进试管封好。
“我一会就把东西送去痕检科。听安,多亏了你,不然我恐怕就忽略了这么细节的地方了。”
陆听安摇了摇头,说:“我也是歪打正着。”视线往下落,他伸出手来,“岑法医,证物就给我吧,我和顾sir要出警,顺便拿到痕检科去。”
岑可昱看了两人一眼,又低头看了眼尸体,犹豫一秒后还是把东西递了过去。
“辛苦了。”
“哪里。”陆听安动作小心,语气诚挚,“愿意帮忙做第二次尸检,岑法医你才更辛苦。”
岑可昱笑了笑,摆摆
手。
陆听安也没跟他再在法医室商业互吹(budu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