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嬢嬢问:“小夏跑哪儿去啊?”
李嬢嬢说:“莫不是耍了朋友哦?”(谈男女朋友了)
盛凛没说话,只是目送着夏奕阳的背影走出了冰粉店。路边的电瓶车灯闪了闪,夏奕阳颠颠儿跑过去,扶着对方的肩膀坐到了后座。
黄毛青年把嘴里叼着的烟扔到地上,用脚碾灭,忽然,他感受到一股如有实质的目光,仿佛刀割一样落在他身上。他慌张抬头望去,正好对上了店内男人的目光。
文森被盯得脊背发凉,问身后的夏奕阳:“店里那男的是什么人啊?”
夏奕阳不用抬头就知道答案:“还能是什么人?就我们老板呀。”
“怪凶的,”文森说,“盯得老子毛毛都竖起来了。”
夏奕阳想了想:“肯定是因为你刚才把烟扔地上了,他不乐意,才盯着你的。”
文森:“我又没扔他店里,他瞪我干嘛?”
夏奕阳没说话,只是默默跳下车,从口袋里掏出纸巾,捡起那支被文森鞋底辗过的烟头,转身扔到了旁边的垃圾桶里。待做完这一切,他才拍拍手,重新坐到了文森的后座。
文森:“你真是被这个凶老板虐出毛病来喽,你都下班了,管他爪子。”
“不能这么说。”夏奕阳好声好气地同他解释,“本来乱扔垃圾就是不对的。”
文森嘁了一声,拧动油门,电瓶车立刻冲了出去,把盛凛和他的店甩在了身后。
……
从蓉大门口的小吃街到春熙路只有四公里,他们驾着电瓶车风驰电掣,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熊猫屁股。
文森找个地方停好电瓶车,然后带着夏奕阳穿小巷子,很快就找到了一个人流熙攘的小路口,非常适合卖唱。
夏奕阳来到蓉城前,都不知道其他城市的夜生活这么丰富,不像京城,九点多的时候路上就没什么人了,既没有小吃摊、也没有夜市,无聊至极。在春熙路,晚上九点正是夜生活刚刚开始的时候,卖熊猫纪念品的摊子前挤满了人。
文森把吉他箱翻开,箱子里贴着两张二维码,只要扫码十元钱就可以点一首歌。他调试好音响,抱着吉他站到了立麦之后。
然后清清嗓子,开唱。
在青年出声的那一瞬间,整个街道仿佛安静了一瞬,原本行色匆匆的行人都把目光投注向这个一头金发的青年。他虽然长得其貌不扬,但他的声音却带着极强的穿透力,引得所有人驻足;越来越多的人围了上来,举起手机拍摄下他唱歌的身影,有人为他鼓掌,有人为他欢呼,他面前的吉他箱里被小费填满——
——以上,都来源于夏奕阳的想象,而这些想象通通没有实现。
实际上,文森唱与不唱,根本无人在意。
路上的行人太多了,他们或是商量去哪里吃夜宵,或是驻足街边的小摊买纪念品,或是嬉笑聊天……没有一个人向这里卖唱的青年投注一次目光。
夏奕阳只是旁观,都替文森尴尬。
“你替我尴尬什么啊?”文森唱完一首网络神曲,拿起旁边的矿泉水润润喉,“做我们这行,唱得好不好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脸皮厚!”
文森向他传授经验:“上次就在这个路口,有个男人向女朋友求婚,我立刻抱着吉他冲上去,在旁边弹了一首《今天你要嫁给我》。后来求婚成功,那个男人一开心,就给我发了五百块的红包!”
夏奕阳最喜欢听这种故事:“那你遇到过求婚不成功的吗?”
“也遇到过。”文森皱眉头,“那次唱完我差点被那男人打了,我气不过,就把他求婚用的玫瑰和礼物都给顺走了,转手卖给别的情侣,又赚了三百。”
夏奕阳震惊:“什么顺,你这不就是偷吗?”
“和你开玩笑呢,你怎么又当真了?”文森嬉皮笑脸地改口,“捡的,捡的。他求婚失败就把玫瑰扔垃圾箱里,我看到以后就捡走了。”